欧盟对华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2026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对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均征收79.0%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 00、ex 6912 00 21、ex 6912 00 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 29(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 11、6912 00 21 91、6912 00 23 10、6912 00 25 10和6912 00 29 1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2年2月16日,欧盟委员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5月15日,欧盟委员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此后,欧盟委员会先后2次,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和2024年7月12日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