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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医保十件大事——为市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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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是深圳市医保局成立4周年的日子。4年来,深圳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重点、深改革、惠民生、谋新局,每年都有新气象。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深圳医保极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医疗保障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纵深推进医保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 构建起深圳医保发展的“四梁八柱”

编制实施深圳首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形成未来5年医保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印发规划实施工作方案,逐项逐年推动各项任务滚动落实。

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和深圳医保工作实际,系统重构、初步形成《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待遇。

推进智慧医保建设 打造智慧监管、智慧就医新模式

高标准完成深圳智慧医保规划编制,形成智慧医保体系框架,智慧医保项目被纳入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重大项目。

强化智慧赋能,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大数据审核规则,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准确识别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通过人脸识别全面打击“冒卡就医”,推动医保基金监管重心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延伸。

智慧就医更便捷,常见病、慢性病患者通过全市37家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线上复诊续方,新冠患者进行线上首诊,医保报销标准与线下相同;在全市60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手机扫码就医购药,市民群众不带医保卡就能看病。

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有效减轻群众门诊看病负担

2022年12月1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在深圳正式落地。改革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支付比例最高达80%;同步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并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至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

通过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进行结构性调整,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增强医保统筹基金共济效益,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有效解决了个人账户“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不能用”等问题,减轻群众门诊看病负担。

扩大医保覆盖面和可及性 更加全面保障参保人医保权益

出台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将包括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在内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优化参保人基本医保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策、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保障参保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时医保待遇衔接和连续享受,有效破除劳动力、人才流动医保障碍。

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异地看病基本实现“零垫资”

“实现20家以上医院可提供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2022年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深圳市医保局持续发力,超额完成任务,全市142家医院开通省内跨市门诊慢特病就医直接结算服务、58家医院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还实现省内跨市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在深圳医保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备案实现“秒批”的基础上,省内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实现免备案。

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被国家医保局在全国推广

探索经办服务管理新模式,率先推行医疗与生育费用零星报销业务集中审核工作机制,大幅提高了处理参保人报销业务的工作效率,入选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优秀案例,被国家医保局在全国推广。

延伸医保服务触角,经办服务网络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并延伸至工业园区、大学校区、银行网点,实行全市通办、全市一体化办。

全部40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刷脸登录、线上可办,全部接入粤省事等渠道实现多元化办理。

推动药品耗材集采落地 大幅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落地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政策,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全面推行“两票制”,进一步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

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落实,对国家谈判药品实施限价挂网采购,累计节省采购金额84.73亿元。

开展深圳版医用耗材“灵魂砍价”,完成血透类等四批次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工作,中选产品最高降幅达95%,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金额6500余万元。

成功获批为广东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任务唯一试点城市。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药服务管理更加精细

全面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国第一个系统集成的康复医疗政策,精细化家庭病床按床日付费方式,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受到广东省医保局通报表扬。

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将中医优势病种扩增至141个,偿付标准适当倾斜,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三年遴选病种数量目标。

夯实定点机构精细化管理,全国率先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协议网签。全力推动国家谈判药品在深落地,开通“双通道”药店176家,确保国谈药品“买得到、能报销”。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有力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全国地市级首个交叉检查制度,与检察机关建立全国首项医检部门法制衔接机制;建立欺诈骗保案件“曝光台”制度,公开曝光22例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一批违约定点医药机构,有效提升震慑力度。

综合运用异地执法、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737家、参保人107名,追回医保基金超亿元。

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第一时间将抗原检测试剂及检测项目、《诊疗方案》新增救治用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全方位保障疫情防控。

实施“减、免、缓”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全年为企业减、免医保费用超13亿元,缓缴52.35亿元,惠及企业100余万家。

全力保障医疗紧缺物资采购供应,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相关医药企业紧急调拨“布洛芬”等解热镇痛药品驰援深圳,保障市民群众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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