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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轨迹公布!内蒙古一地连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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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城发布

集宁区关于紧急寻找察右后旗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114号公告

2022年8月8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集宁区卫健委通知,获悉: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郭某目前已被我区采取隔离管控,为尽快寻找郭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郭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郭某自述行程:

8月3日,6:00自驾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森淼商贸有限公司与刘某会合,6:30从集宁区出发于8:00左右到达察右后旗大润发超市卸货(开发票过程中与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远距离打招呼,无接触),9:30左右从察右后旗大润发超市启程返集,11:30在大六号南高速口停留约1小时,随后绕道集商高速进入集宁,13:00左右返回乌兰察布市森淼商贸有限公司,之后在公司食堂就餐,15:0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七马路惠民园附近呼市馒头店送货,16:0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国际皮革城附近大物流内业盛酒业送货,18:00左右返回乌兰察布市森淼商贸有限公司,18:10自驾汽车返回集宁区祥和东方C区家中未外出。

8月4日,7:30自驾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森淼商贸有限公司,8:00与贾某某、刘某驾车前往三马路电厂附近海天总部卸货,12:00卸货后返回乌兰察布市森淼商贸有限公司就餐,14:00左右驾车与贾某某、张某前往白海子镇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在车内休息,17:30自驾汽车返回集宁区祥和东方C区家中未外出。

8月5日,上午在祥和东方C区家中未外出,15:0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森淼商贸有限公司卸货,20:00卸货后自驾汽车返回集宁区祥和东方C区家中未外出。

8月6日,9:00—10:00与杜某某前往联营烧麦馆卖货未果(未进入)之后前往联营超市送货,12:00左右送完货后返回祥和东方C区家中未外出,20:00左右从家中自驾汽车前往新区蒙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1:00左右返回集宁区祥和东方C区家中未外出。

8月7日,全天家中未外出。

8月8日,5:00左右在集宁区祥和东方C区进行核酸检测,10:0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郭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郭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集宁区关于紧急寻找察右后旗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115号公告

2022年8月8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集宁区卫健委通知,获悉: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已被我区采取隔离管控,为尽快寻找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刘某自述行程:

8月3日,6:00从集宁区百旺融城D区家中自驾前往祥和东方A区附近森淼商贸有限公司与郭某会合,6:30同郭某驾车从集宁出发,8:00左右到达察右后旗大润发超市卸货(卸货途中接触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9:30左右从察右后旗大润发超市启程返集,11:30在大六号南高速口停留约1小时,随后绕道集商高速进入集宁,13:00左右前往集宁区祥和东方A区附近森淼商贸有限公司,之后在森淼商贸有限公司餐厅就餐,餐后独自在车上休息后于17:30左右自驾汽车返回百旺融城D区家中未外出。

8月4日,6:3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集宁区祥和东方A区附近森淼商贸有限公司,10:00左右从公司自驾汽车前往迎宾大道附近加油站自助洗车,11:0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百旺融城D区附近停车休息后于16:0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三羊开泰附近都乐玛超市购物(支付时间:18:40),之后自驾汽车返回百旺融城D区家中未外出。

8月5日—7日,每天在百旺融城D区家中未外出。

8月8日,6:00左右前往小区进行核酸检测未果,9:00左右再次前往百旺融城D区楼下进行核酸检测,随后返回百旺融城D区家中无外出,22:00左右被转运到乌兰察布第三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

8月9日,9:00左右被转运至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刘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刘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集宁区关于紧急寻找察右后旗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任某的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116号公告

2022年8月9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察右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获悉: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任某的密切接触者康某某、袁某某涉及我区,现已被采取隔离管控,为尽快寻找康某某、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康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9:00自驾汽车从集宁区南菜园家中前往集宁区凤来阁爵士郡店就餐(现金支付),9:30左右开始跑出租车营业(车牌号:蒙JY7478),10:45搭载乘客任某(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从职业学院前往集宁区百旺小区,13:00左右在七马路都市园搁锅面就餐(现金支付),随后开始跑出租车营业,21:30左右自驾返回南菜园家中,未外出。

8月3日,9:00自驾汽车从集宁区南菜园家中前往集宁区凤来阁爵士郡店就餐(现金支付),9:30左右开始跑出租车营业,13:00左右在七马路都市园搁锅面或天桥都市园搁锅面就餐(现金支付,就餐地点记不清),随后开始跑出租车营业,21:30左右自驾返回南菜园家中,未外出。

8月4日,9:00自驾汽车从集宁区南菜园家中前往集宁区凤来阁爵士郡店就餐(现金支付),9:30左右开始跑出租车营业,13:00左右返回家中就餐后继续跑出租车营业,21:30左右自驾返回南菜园家中,未外出。

8月5日—8日,每天居家未外出。

8月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2:30被采取隔离观察医学管控。

二、袁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7:00左右自驾汽车从集宁区吉祥苑家中出发,开始跑出租车营业,7:50从百旺C区、E区附近丁字路口搭载察右后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任某于7:58到达职业技术学院下车(支付时间:7:58,出租车车牌号:蒙JY6572),12:00左右返回吉祥苑家中就餐,14:30左右开始跑出租车营业,20:30左右返回吉祥苑家中未外出。

8月3日,9:00左右从家前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石油分公司加油,之后开始跑出租车营业,12:00左右返回吉祥苑家中就餐,14:30左右开始跑出租车营业,20:30左右返回吉祥苑家中未外出。

8月4日,上午跑出租车营业,12:00左右返回吉祥苑家中就餐,14:30左右开始跑出租车营业,15:42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石油分公司加油,之后开始跑出租车营业,20:30左右返回吉祥苑家中未外出。

8月5日—8日,每天居家未外出。

8月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1:08被采取隔离观察医学管控。

以上行程为康某某、袁某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康某某、袁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康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117号公告

2022年8月9日23:19,在集宁区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初筛阳性人员康某,为集宁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8月6日被集宁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10日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康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康某自述行程:

8月2日,9:00左右从凉城县乘坐大巴车于10:30到达乌兰察布市委党校,之后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00左右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招待所办理入住,之后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21:00左右独自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取外卖,未与外卖员接触)。

8月3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17: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1:00左右独自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取外卖,未与外卖员接触)。

8月4 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16: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5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11:3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4: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8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9日,上午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5:00左右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23:19康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0日,00:0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以上行程为康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康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李某某、师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118号公告

2022年8月10日,在集宁区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2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23:09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师某(23:14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2人为集宁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于8月6日被集宁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11日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李某某、师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李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8:00左右从集宁区学府花园小区搭乘宋某某自驾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进行志愿者工作,未外出。

8月3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进行志愿者工作,未外出。

8月4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00:2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9:00左右独自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取东西)。

8月5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6: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9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0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3:09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1日,00:3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二、师某自述行程:

8月2日,10:00左右从商都县搭乘江某某自驾汽车于11:30左右到达乌兰察布市委党校,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招待所办理入住,之后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

8月3日—5日,每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8月3日17:00左右、4日8: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4: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9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0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3:14师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1日,1:0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以上行程为李某某、师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师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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