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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未成年人禁文身”答疑: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行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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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答复了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一些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网民6月7日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查阅相关资料,似乎在此之前对于未成年人文身行为并未有一个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认定,最近刚出台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针对此次的明文规定,我有几个疑问:1。在文身行为上,是否应完全不考虑未成年人自身的主观意愿? 2。取得父母许可后的未成年人要求文身,是否能够被认可?或父母经营文身店,可否给自己未成年人子女文身? 3。无法证明被文身的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是否也应当追究文身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答复称: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应予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追究责任,要依据不同个案,根据有关办法及程序办理。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专业文身机构以及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社会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他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要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进行查处;对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详情>>《国务院: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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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审美多元,文身有界。这些年来,未成年文身问题,让不少家长苦恼不已。孩子往往是“一时冲动”,却要付出“一生被毁”的代价。因此,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并对文身服务厘清边界、划出禁区,才能更好保护未成年人、防止孩子被文身“刺痛”。 

为什么要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主要在于,文身对身体的伤害多是不可逆的,且不说卫生健康隐忧,想要彻底“洗干净”,几乎没有可能。这种“难”与“痛”,不该被商业化所蛊惑怂恿。再者,文身会对其未来的职业选择设限。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厘米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厘米的文身,均视为体检不合格。此外,公务员、医护人员与教师等职业,也对文身有严格要求。没法擦掉重来的文身,很容易成为孩子漫长人生路上“悔不当初”的阴影。 

而同样重要的因素,是文身与犯罪的隐性关联。2017年,贵州警察学院的一项针对某成年管教所283名男犯的调查发现,文身人数占比高达64%。2020年,浙江省监察机关的一项调查发现,某市检察机关受理的363名涉罪未成年人文身比重为50.51%,涉罪未成年人初次文身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占97%,其中14周岁以下的占18.71%,文身低龄化趋势明显。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文身后易被“贴标签”,而这种社会心理的暗示,也易将他们拖入固化的社会角色之路。

虽然时移世易、价值参差,人们对于文身有了更多元的态度,但毫无疑问,文身给孩子带来的,更多是悲剧。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提及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文身没有直接禁止规定,但检察机关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通过公益诉讼方式向对未成年人文身及时说不。事实上,上海等多地早有以地方立法、人大决议、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不过,拯救“花臂少年”,除了禁令还能做什么。道理很简单,部分未成年人接受文身,显然不只是文身商家在撺掇。看看网络平台上高赞的文身短视频,孩子难免会出现有样学样。因此,在“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之后,监管部门还要在网购上为“自助文身”关上方便之门。总而言之,根治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牛皮癣”,文身治理新规只是第一步——我们既要从“秀肌肉”的执法中看到新规的力度,更要从综合施策的思路中看到纾解的效果。多方合力,让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文身,“管得了”更要“管得好”。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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