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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背后 连花清瘟的红利能否延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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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李云琦

经历了一场网络上来自王思聪的质疑风波后,以岭药业4月15日以跌停收盘。截至收盘,以岭药业股价报35.99元/股,跌幅10%。与此对应的是,4月14日以岭药业收盘涨停。

此前4月14日上午,有网络高知名度的王思聪转发一则关于“连花清瘟被世卫组织推荐由来”的微博,质疑以岭药业称,“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微博发布后不久,王思聪删掉该言论。

按照4月14日收盘价看,以岭药业报价39.99元/股,对应总市值669亿元,今年以来股价涨幅达到了104%。

那么,是什么驱动以岭药业的股价波动?在网络上和“世卫组织”关联的背后,连花清瘟的海外销售情况到底如何?脱离新冠疫情影响,以岭药业的未来业绩增长动力在哪里?

4月15日,以岭药业回应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连花清瘟在已注册20余个国家的整体销售增长趋势较好,但由于国内整体销售收入规模较大,故海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仍较低。”

今年以来股价涨104% 

以岭药业:海外销售收入占比仍较低

连花清瘟系列产品属于以岭药业的呼吸系统类产品。从2021年上半年的业绩就能看出,以岭药业呼吸系统类产品收入继续增加至24.92亿元,毛利率增加至72.9%,已经是以岭药业毛利率最高的种类。

根据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岭药业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8.96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3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亿元,同比增长34.99%。

此时的以岭药业已经在大力突破海外市场。当时以岭药业公告,连花清瘟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注册,并积极布局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注册工作,“较去年同期相比,连花清瘟在已注册的国家整体销售情况较好。”

2021年下半年以来,以岭药业的海外业务不断有新进展。2022年4月7日,以岭药业回复投资者表示,连花清瘟目前已在亚洲(新加坡/老挝/泰国/印尼/菲律宾等)、非洲(肯尼亚/津巴布韦/利比里亚等)、北美及南美洲(加拿大/巴西等)、欧洲(俄罗斯/罗马尼亚等)等20余个国家注册获批上市并实现销售。

4月15日,以岭药业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除中国以外,连花清瘟还在科威特、蒙古、老挝等国获批新冠适应症;在乌兹别克斯坦,连花清瘟入选了卫生部发布的抗疫药品白名单;在泰国、柬埔寨,连花清瘟获准进入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用于治疗当地患者;2021年7月,连花清瘟还入选了柬埔寨卫生部发布的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居家治疗方案。

记者注意到,连花清瘟在海外国家的销售中,身份并不都是“抗疫用药”,而是包含了“植物药产品”“植物药”“补充药物”“中成药”等身份。

数据显示,对于连花清瘟来讲,最主要的还是国内的销售。在去年上半年,以岭药业有57亿元的收入来自国内地区,占收入比重的96.72%,国外地区收入仅为1.9亿元,占比3.28%。

4月15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向以岭药业了解连花清瘟海外销售的最新情况,公司回应表示,“目前,连花清瘟在已注册20余个国家的整体销售增长趋势较好,但由于国内整体销售收入规模较大,故海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仍较低。”

事实上,网络上流传的“连花清瘟被世卫组织推荐”并不属实。

记者注意到,连花清瘟与世卫组织的“关联”,起因是4月6日就有媒体报道,世卫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中医药抗击新冠肺炎专家评估会”的报告,其中提到,“中药能有效治疗新冠肺炎,降低轻型、普通型病例转为重症的可能,缩短病毒清除时间,改善轻型和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的临床预后。”

重要的是,其中还提及,“中方专家展示了中医药报告的临床研究基础,其中包括中国9个省份23家医院的284名患者接受中药胶囊(连花清瘟胶囊)治疗的临床数据。数据显示,与未给予中药干预的患者相比,服用该药的患者症状恢复时间更短。”

上述报道内容,在网络上被错误发酵成为“连花清瘟被世卫组织推荐”等利好信息。以岭药业股价再次上涨,4月6日、7日涨停,4月11日成交价达到43.12元/股的高点。

作为上市公司,以岭药业也从未以发布公告的形式,披露连花清瘟的临床数据等信息。贝壳财经记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检索,只找到以岭药业此前回应投资者关于连花清瘟临床试验相关内容。

4月15日,记者向以岭药业了解该内容的信息披露情况,以岭药业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连花清瘟自上市以来,已有国内多家权威科研机构围绕连花清瘟开展了系列基础与临床研究,诸多研究结果都已发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属于科研领域的学术成果,但并不属于上市公司强制信息披露范畴,公司未发布过任何关于连花清瘟相关基础与临床研究结果的公告。”

新冠诊疗推荐用药下

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增速已放缓

2021年4月,连花清瘟适应症增加获批外,该药物还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推荐用药。

3月18日,以岭药业公告,连花清瘟颗粒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列入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

这条信息发布后,不断有投资者询问连花清瘟的销售情况,以岭药业股价也接连攀升。

事实上,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已连续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九版)》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

与此同时,以岭药业连花清瘟产品的销量激增。2020年度,以岭药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9亿元,同比增长100.95%。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6%。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以岭药业目前并未披露关于2021年度财报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信息,也尚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以岭药业2021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亿元,同比下滑14.02%,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4亿元,同比增长20.43%。

这意味着,以岭药业2021年的前三季度的利润增速已经明显放缓。那么如果不考虑新冠疫情,以岭药业的拳头产品连花清瘟要如何保持业绩增长?

以岭药业相关负责人回应贝壳财经记者称,连花清瘟具有广谱抗病毒、抑菌抗炎、有效防治肺部感染、提高机体免疫力等多重功效。在销售上,“公司近两年对营销体系进行优化升级改革,成立了呼吸事业部,对连花清瘟和连花清咳两个产品实现精准推广,并增加了销售人员数量提升基层医疗终端的覆盖”,“我们也希望能获取更多的临床证据来拓展连花清瘟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连花清瘟在预防流感方面的临床试验未来将展开。”

降价幅度达37.88%

集采大命题如何影响业绩?

4月12日,在股价连续上涨下,以岭药业成交价创下历史新高,达到43.12元/股。但随之而来的,受连花清瘟产品在集采中降价的消息影响,以岭药业股价出现跳水。

4月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公示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其中显示,连花清瘟颗粒剂10袋/盒进入拟备选名单,每袋价格为2.3295元。

贝壳财经记者计算,按照连花清瘟颗粒用法用量中,成人每天3袋的用量看,每日用药的价格为6.9885元。

根据此前的集采文件,连花清瘟颗粒剂(含糖型)的最高日均费用/最高有效申报价为11.25元。

以此对比,连花清瘟颗粒剂此次进入集采,降价幅度达到了37.88%。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进入最终集采公示名单的只有“连花清瘟颗粒剂”一款产品,片剂和胶囊剂并不在其中。此外,“连花清瘟颗粒剂”属于“拟备选”产品。

以岭药业4月15日回应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连花清瘟产品被纳入广东等6省联盟关于中成药的集中带量采购,价格降幅相对可控,具体信息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公司未来也将加大力度控本增效,争取实现净利率的相对稳定。 

4月15日,记者致电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了解到,“拟备选”产品属于同时参加P1和P2竞价但P2竞价未中选的企业,其对应的产品为拟备选产品。这里的“P1”、“P2”指两个阶梯报价,此前集采文件要求,P1降幅大于等于1%,P2降幅应大于P1且大于等于11%。

记者注意到,按照独家产品A采购单P1拟备选企业确定规则,P1拟备选企业对应联盟地区本企业采购期首年预采购量主要取决于降价幅度,“首年预采购量的比例=每降幅1%相应增加5%,最高为100%”。

以连花清瘟颗粒此次37.88%的降幅来看,可以达到最高采购数量。根据当时采购文件中,药店、医疗机构、社会版医疗机构的报量来看,连花清瘟颗粒总报量为3420.3万袋。参照拟备选中2.3295元/袋的价格,对应收入近8000万。

相关报道:

王思聪质疑以岭药业背后:世卫是否推荐过连花清瘟?(中新经纬) 

王思聪称“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连花清瘟胶囊狂赚34亿

针对王思聪的质疑,16日,以岭药业回复中新经纬称,公司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对于近期不实舆论信息,以岭药业已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14日,王思聪转发了一则质疑世界卫生组织(下称世卫组织)是否推荐过连花清瘟胶囊的视频。受“王思聪风波”影响,以岭药业15日股价跌停,收报35.99元/股。

世卫组织有没有推荐连花清瘟?

14日,王思聪转发了名叫“睡前消息编辑部”博主制作的视频,视频内容主要围绕世卫组织是否推荐过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冠肺炎。

“睡前消息编辑部”表示,近日有多家网站以“世卫组织认可中医药治疗新冠疗效 连花清瘟防治获得可靠依据”“世卫组织认可!连花清瘟为全球战疫贡献‘中国智慧’” “中医药抗疫大显神威,世卫组织证明安全有效,并向会员国推介” 等为标题发布文章。

“睡前消息编辑部”认为,这些文章将以岭药业和世卫组织的会议联系起来,推动以岭药业股价飙升。

那么,第一,世卫组织到底有没有推荐连花清瘟胶囊?第二,对于网络热议传闻,以岭药业是否信批违规?第三,谁在从中获利?

据“睡前消息编辑部”,这些文章的来源指向为世界卫生组织3月31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专家评估会报告》(下称报告)。

但“睡前消息编辑部”表示,该报告中只说鼓励各国考虑中国摸索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模式,同时,这只是一条建议,更没有提到连花清瘟胶囊。

中新经纬查询发现,世卫组织确于3月31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专家评估会报告》,该会议于2月28日至3月2日召开。

根据该报告,会议对已注册和发表的12项跟中医药在治疗COVID-19中的作用有关的跟随机对照试验(RCT)进行评估。

报告中称,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委员余文明博士在会上表示,中医药防治COVID-19是中国保持低病程的重要因素。同时,余文明博士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武汉疫情时期,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已批准通过特殊审批程序销售三种中药(注:在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临床筛选出有效方剂“三药三方”,“三药”为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和胶囊、血必净注射液,“三方”为清肺排毒汤、化湿败毒方、宣肺败毒方),并表示国家药监局将继续优化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筛选配方,评估疗效,并分析有效配方,试图科学解释疗效机制。

报告还提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常务副院长、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教育部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心血管病研究所副所长商洪才以2020年5月发表在《植物医学》的《中药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前瞻性、随机、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为例表明,总体而言,对于在试验中服用连花清瘟的患者比未接受中医药干预的患者在更短的时间内恢复症状;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中医临床研究表明,中医药干预缩短了COVID-19临床症状的缓解期。

报告指出,专家会议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证据评估报告采用了适当和严格的方法,以确定临床证据的当前水平和试验中使用的研究中医干预措施的安全性。纳入的试验涉及不同的环境、不同类型的患者和结果测量。从所选择的随机对照试验(RCT)结果可以进一步验证临床试验价值,以评估选择的中药在COVID-19治疗中的潜在益处。

第二,专家组认可上述临床试验中得出的结论,对于轻中度病例,与单纯常规治疗相比,作为常规治疗的附加干预措施,研究的中药可以缩短病毒清除时间、临床症状缓解时间和住院时间。

此外,在上述报告中,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会员国,在其卫生保健系统和监管框架内考虑使用中医药治疗新冠的可能性。

是否信批违规?

根据“睡前消息编辑部”,其对以岭药业股价飙升的合理性表示质疑,近期有多家媒体发文,将以岭药业和世卫组织的会议联系起来,与此同时,以岭药业股价就迎来暴涨,上周内连续涨停,不得不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

中新经纬注意到,上述网站文章发布的时间为4月6日至4月8日之间,但在3月31日,以岭药业在9点50分涨停,后在13点24分,盘中打开涨停。当日以岭药业主力资金净流入5.17亿元,净占比达到11.27%。而在本周,以岭药业遭受主力抛弃,个股净流出金额为21.06亿元。

以岭药业是否有在借机炒作?16日,以岭药业对中新经纬回应称,第一,以岭药业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第二, 对于近期不实舆论信息,以岭药业已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第三,对于近期股价波动,股价波动属于市场行为,与以岭药业无关,公司不存在操作股价行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对中新经纬分析称,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四种类型。

在宋一欣看来,如果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推荐连花清瘟,即使这种消息并非公司发出来而是来自市场,以岭药业也有必要对消息进行及时更正。“存在的可能性是有人在故意释放消息,对此,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查处,包括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行为。”宋一欣说道。

对于主力资金流动问题,宋一欣分析道,从资金流动的角度看,如果这种流动是虚假信息相联系的话,上市公司应对虚假信息及时作出反应。如果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或涉嫌操纵股价的,证监会应予介入调查。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黄梦奇律师对中新经纬分析称,对于业内发出的消息,无法直接判断哪些是上市公司在恶意营销。但是当存在虚假消息时,上市公司就具有即时澄清的义务,在此情形下上市公司如果知晓该信息而不澄清,则可其行为可能会构成信息误导或虚假陈述行为。如果该信息是其散播,那么其将构成虚假陈述,虚假陈述的作出者和关联人应当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向社会公布该重大事件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重大变动的,经证券交易场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

如果上市公司涉嫌披露虚假信息将面临哪些后果?“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证券市场禁入都有可能,问题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证券欺诈行为成立,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是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宋一欣说道。

此前报道:

“连花清瘟”不是新冠预防药,若无症状不推荐服用(解放日报)

近日,许多市民收到了连花清瘟胶囊或冲剂。有人觉得,这是可以预防新冠肺炎的;有人却认为,“没病不要乱吃药”。那么,到底能不能把连花清瘟作为预防用药呢?

连花清瘟胶囊的确已多次被国家卫健委作为推荐用药,写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今年3月15日,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明确,处于医学观察期,或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的轻型和普通型病人,推荐服用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作为治疗药物。但其中并没有提到“连花清瘟可以预防新冠肺炎”。

多名医生也明确指出,连花清瘟是治疗用药,非预防用药,提前口服不能预防新冠,若没有症状不推荐服用。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急救医学科主任方邦江表示,一般来说,连花清瘟胶囊只适合于轻症发烧的病人和普通型有肺炎的病人,但不适合用作预防用药。中草药含有的电解质很多,脾胃功能不佳、有胃溃疡、肝肾功能不好的人不适合服用该药。不适当的预防措施需要引起重视。

龙华医院中医预防保健科主任方泓也提醒,连花清瘟胶囊是新冠患者的治疗用药,非预防用药,提前口服不能预防新冠。方泓表示,如果抗原阳性但核酸尚未复核,同时无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也不推荐服用。如已有发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等症状,可以服用连花清瘟。

既然连花清瘟不适合作为预防用药,那么哪些中药适合?记者梳理发现,沪上中医院已纷纷推出“抗疫方”。这些用于预防的“调理方”用药谨慎,比较温和,可供大家参考。比如:

龙华医院“龙医正气方”,成分是藿香、连翘、金银花、炒白术、甘草。

曙光医院“防疫强身饮”,成分是金银花、芦根、黄芪、紫苏叶、广藿香。

上述“抗疫方”主要起到预防作用,有扶正祛邪功效,适合普通人群。身体若无不适即可服用,如有不适感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咨询医师。需注意的是,不要几种药物一同服用。据了解,为了满足广大市民中医药预防外感疫病的需求,龙华医院和曙光医院的“抗疫方”已被制成中药颗粒剂或代茶饮,并调备至医院门诊药房,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至医院门诊,在医师的指导下配服。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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