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3号)
来源:藏大发布
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第3号
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藏易通健康码赋码转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做好进拉人员分类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管控,依托信息化开展疫情防控,现将藏易通健康码赋码转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不同风险人群的传播风险和管控类型,分别赋予其藏易通健康码“红、黄、绿”不同颜色。
一、赋码原则
1.赋“红”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在集中隔离观察期、居家隔离观察期人员。
2.赋“黄”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需在第1、4、7天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二、转码原则
1.“红”码转码。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4天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14天内、疑似病例排除后14天内、解除集中隔离观察转为居家健康检测期间,藏易通健康码转“黄”码;解除居家隔离观察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藏易通健康码转“绿”码。
2.“黄”码转码。完成第1、4、7天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解除居家健康监测,藏易通健康码转“绿”码。
三、管控措施
1.“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人员禁止流动。
2.“黄”码表示处于中风险状态,人员限制流动。不得参加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不得前往人员聚集场所。确因生活需要前往商场、农贸(集)市场、医疗机构的要采取就近就便原则,减少时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绿”码表示处于低风险状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四、强化管理
1.学校、寺庙、景区景点、电影院、KTV、酒吧、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查藏易通健康码、扫场所码措施,发现“红”、“黄”码人员,要报告属地防疫部门(电话后附),对其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2.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对自行前往进行检测的“黄”码人员,要单独设立通道,尽量避免与普通人群接触,在完成采样后,告知尽快返回隔离或健康监测场所。
3.医疗机构不得拒诊“红”、“黄”码人员,边诊疗边排除原则,通过发热门诊等渠道为人员开展诊疗服务并同步进行核酸检测。在完成诊疗后,告知尽快返回隔离或健康监测场所。
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感谢您对拉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公告自3月31日起实施。
各属地防疫部门电话:
城关区疫情办 | 6368369 |
堆龙德庆区疫情办 | 6285750 |
达孜区疫情办 | 6525899 |
墨竹工卡县疫情办 | 6132268 |
林周县疫情办 | 6122526 |
尼木县疫情办 | 6366892 |
曲水县疫情办 | 6162789 |
当雄县疫情办 | 6578345 |
经开区疫情办 | 6853600 |
柳梧新区疫情办 | 6520886 |
空港新区疫情办 | 6507642 |
文创园区疫情办 | 6287617 |
编 辑 | 米玛琼吉 审 核 | 丹 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