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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文:支持浙江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省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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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发文:支持浙江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省域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探索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省域范例,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创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引领

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通苏嘉甬高铁、杭淳开高速、杭甬运河、浙北集装箱运输通道等项目,推动高铁、通用航空“市市通”,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提等升级,推动落实全国航路总体规划。创建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在江海河联运、交旅融合、智能航运、绿色安全等方面形成示范。

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级

协同建设长三角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支持开展打造一流枢纽城市试点,加快杭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增强宁波枢纽城市国际门户作用,推进温州、金华(义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支持开展打造世界一流港口试点,推进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提升杭州、宁波、温州等区域航空枢纽能级。

扩大优质运输服务供给

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推进公共交通一票联通、一卡通行,鼓励发展定制公交、社(园)区公交、夜间公交,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协同衔接。支持开展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试点,推动“城市大脑”科技治堵,引导和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健康发展。推动冷链物流基地和园区建设,创新冷链物流公铁水联运模式,发展冷藏车便利化通行,推广应用智能温控系统。

加强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智慧引领

支持开展推进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试点,实施一批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枢纽项目,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推动杭州、宁波等城市率先开展开放道路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运营,推动船岸协同发展。

推进综合交通统筹协调发展,创建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引领区

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统筹发展

推广城市候机(船)楼、高铁无轨站、通程值机、行李直挂等服务,在条件允许下推动安检互认,实现一站购票、无缝衔接、一票(证)通行。深入推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探索发展双层集装箱铁水联运、瓯渝班列等公铁联运、邮轮海空联运,提升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能级,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同规同网,推动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支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挖掘海域和山区两翼交通潜力优势

强化陆海统筹,支持开展义甬舟陆海统筹双向开放大通道试点,实施陆岛联通、岛际联通工程,完善舟山水域水路客运设施设备,发展通用机场以及水上巴士、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加大对山区26县和浙西南革命老区支持力度,畅通铁路、高速公路等对外通道,扩大内河港口辐射范围,提高航空服务覆盖率。

推进交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提升交通建筑业发展质量,支持浙江在交通建筑工业化、轨道交通资源整合、综合交通产业地图、产业统计分类体系等综合交通产业领域先行先试。有序推动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运作,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品牌。

加强交通运输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创建交通运输深化改革试验区

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

支持开展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试点,深化铁路、公路、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交通投融资、港口资源整合、国际物流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做好国家高速公路委托评估工作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阶段所需的委托评估“两评合一”。

建设高标准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和运价指数,合理引导市场供给。对交通运输新模式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依法监管,规范交通运输领域平台公司经营行为,避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创新交通运输治理模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地方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强化交通运输风险隐患动态梳理和防范化解。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全省通办”,探索实施“跨省通办”,完善交通运输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适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制度建设。

编辑:李为民

责编:沈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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