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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部门联合发文,这件事关系“咱爸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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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12部门联合发文,这件事关系“咱爸咱妈”

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对健康养老的需求快速增长。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浙江将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深化医养签约合作,不断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共享,着力缓解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以及海岛、偏远乡村留守老人看病难问题。

具体内容,随小布一起来看~

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简化审批手续。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

进一步加强县域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优先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设备、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的需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床位。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和开展上门服务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单位内部分配时,应向从事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倾斜

促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医养结合服务队伍激励机制

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学历提升教育。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医养结合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落实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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