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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杰一审获无期徒刑!受审7年间,曲婉婷一直为母鸣冤,为何现在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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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明杰一审获无期徒刑!受审7年间,曲婉婷一直为母鸣冤,为何现在才判?

据新华社消息,11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同案被告人王绍玉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明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明杰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王绍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涉案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追缴。

庭审现场 图源:哈尔滨中院

张明杰为歌手曲婉婷的母亲。曲婉婷近年长期居住于海外,她曾在微博多次发文谈及张明杰的案件,引起网友关注。

未判决期间

曲婉婷一直在社交媒体为母亲鸣冤👇

不少网友在评论区表示她妈妈是罪有应得,然后她顶上了三条有利于自己的评论后,就把评论区关了。

直至目前,网友对于曲婉婷仍不买账,认为应该追回赃款,给受害者们一个交代。

当时,《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表示,舆论关注此事,正是因为人们痛恨腐败分子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义之财,满足亲属子女奢靡生活。现实中一些案例也正是如此,有的甚至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财产转移到境外,随时准备“跳船”,这样的领导干部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与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驰,必须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为其违纪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

张明杰(左)与曲婉婷 资料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张明杰在任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兼道里区改制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在国有企业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并购过程中,以及在哈尔滨市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收储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部分土地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征地补偿款被并购单位违规获取、部分职工安置款被违规使用,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259亿余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张明杰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并购单位谋取利益后,先以借款为名向该单位实际控制人索要人民币500万元,后伙同王绍玉向该实际控制人索要以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土地参与的该单位50%股权,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案发后,办案机关依法扣押、冻结了上述单位资产及张明杰、王绍玉部分违法所得款物。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明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告人王绍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均应依法惩处。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何历时7年才有一审判决结果?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

曲婉婷母亲张明杰职务犯罪案历时7年才有一审判决结果,超出了常规刑事案件的审限要求,可见该案较为复杂。从一审判决来看,法院去掉了检察机关对张明杰指控的贪污罪,保留了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此前,光贪污罪,检察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就有3.4985亿元。当然,该部分指控事实,这次一审判决中被认定为受贿犯罪行为,与张明杰其他受贿的金额合并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对指控3.4亿余元的涉案金额,一审判决也予以了调整,从报道中可知,张明杰受贿的50%股权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也即涉案总额不到2个亿。

目前我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死刑,也就是保留了极刑,适用的条件是贪污、受贿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从一审法院通报来看,张明杰的受贿、滥用职权行为造成国家损失超过2亿元,可以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另外,国家工作人员索贿的从重处罚。一审通报称张明杰的2笔受贿行为均存在索贿情节,故予以从重处罚。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记者 林琳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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