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足浴店老板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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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足浴店老板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提起公诉
正义网台州11月16日电(通讯员陈登科 应旎子)近日,一名足浴店老板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浙江省仙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年2月,姚某某在浙江省仙居县租了一家店面,开始经营足浴店。据姚某某交代,足浴店刚开业的时候是准备正常做足浴服务的,但是一直没有招到技师,后来就走了歪路。
2021年5月24日,仙居县公安局民警在该足浴店将姚某某带至公安局讯问。
经查,2021年3月至5月间,姚某某在其经营的足浴店内,容留邓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人,以人民币300元一次的价格为男客人提供卖淫服务。每次卖淫所得,姚某某与卖淫女平分。这期间,卖淫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万元,姚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姚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姚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