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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城市可建地铁、轻轨?选址选线有啥条件?浙江发文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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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哪些城市可建地铁、轻轨?选址选线有啥条件?浙江发文明确了

为统筹推动全省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一体谋划、互通共享,促进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浙江省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总体要求;坚持规划统筹,强化规划约束;细化项目设计,突出经济适用;强化风险管控,拓展融资渠道;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优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益等六个方面对如何推动浙江省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了详细规定。具体有何亮点?小布带您了解↓↓

《意见》明确:要细化项目设计,突出经济适用

有序发展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都市圈城际铁路主要服务都市圈内部城镇组团间商务、旅游客流,部分延伸至相邻都市圈兼顾城市群内部客流,一般由地方自主建设、自主运营。市域(郊)铁路主要服务都市圈内中心城市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客流,提供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运输服务,以地方自主建设为主,部分利用国家铁路网。市域快轨、市域快线、市域铁路等符合市域(郊)铁路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的,统筹纳入市域(郊)铁路管理。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选址选线

主要线路重点串联5万人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并设站,提高客流聚集能力。合理确定新线敷设方式,原则上以地上敷设方式为主,进出枢纽的个别路段可研究采用地下方式,节约集约通道资源。

技术标准

各地在线网规划编制中要根据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技术标准,防止以不断延长地铁线的方式替代市域(郊)铁路功能。

市域(郊)铁路新建线路单程通行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深入中心城区的平均站间距不宜小于2公里,其他路段平均站间距不宜小于4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10分钟

综合衔接

市域(郊)铁路与其他线路形成换乘节点时,应按照高效换乘原则进行一体化规划与设计;开行跨线列车时,其设计应适应跨线运行的有关技术要求。除利用既有铁路宜与国家铁路网接轨外,其余应与地铁、轻轨系统等相衔接。

工程造价

着力优化项目设计,从严控制工程造价,原则上新建市域(郊)铁路直接工程费用一般不高于同一地区轻轨直接工程费用的75%。

都市圈城际铁路比照市域(郊)铁路要求执行,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做好与干线铁路、区域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根据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技术标准。都市圈城际铁路服务半径更大、站间距更大,速度目标值可以提高到200公里/小时

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公交化开行市域(郊)列车。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铁路枢纽功能调整,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内部铁路功能合理外迁,充分挖掘和释放运力,积极创造条件开行通勤列车。支持通过优化运输组织、补强既有铁路、改扩建局部线路、改造站房站台、增建复线支线及联络线、增设车站等方式,公交化开行市域(郊)列车。

结合铁路枢纽总图规划调整,支持杭州、宁波等四大都市区货运功能外迁,对既有普速铁路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利用,支持公交化开行市域(郊)列车。

结合城市群产业带高速铁路建设,释放城市间既有普速铁路运输能力,公交化开行市域(郊)列车。支持对既有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车站加密、客运服务设施提升等,适应通勤、商务客流需要。

支持属地政府与铁路企业协商合作,通过优化运输组织、委托企业运营等方式,在既有高速铁路上开行具有地方特色的通勤列车。

优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益

优化运输组织效率

新建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根据功能定位和需求特点,协调系统制式、技术标准、标识信息、站台设置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设施一体融合,采用城市轨道交通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运营模式。

根据客流需求设置越行条件,尽可能满足快慢线运输组织要求,推行“站站停”与“大站停”相结合的灵活运输组织模式,提供多样化、便捷化服务。

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优化轨道交通项目购票、进出站、乘车等环节的组织模式和流程,拓展网络查询、移动支付等信息化、智能化应用。

推进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票制互通、安检互信、信息共享、支付兼容,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贴心的运输服务。

鼓励多元化运营

支持都市圈所在地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参与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运营,鼓励轨道交通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属地政府与铁路企业合作,通过自主运营、合作运营、委托企业运营等市场化方式,因地制宜、因线施策合理选择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的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省交通集团按照市场化方式参与轨道交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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