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执行!广州佛山珠海中山人……注意!这样做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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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月1日起执行!广州佛山珠海中山人。。。注意!这样做更省钱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简称《通知》),
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通知》,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维持不变,
包括大工业用户、
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
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
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政策执行时间自2021年10月1日起。
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
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维持现行实施范围
《通知》依旧维持现行实施范围,同时优化时段划分,拉大峰谷比价。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
优化时段划分
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
高峰时段为10-12时、14-19时
低谷时段为0-8时
其余时段为平段
拉大峰谷比价
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
调整为1.7:1:0.38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实施范围
根据《通知》
尖峰电价实施范围
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
不包括居民用户
执行时间
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
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
以及其他月份中
日最高气温达到
35℃及以上的高温天
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
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
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
次日予以实施
执行时段
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
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
尖峰电价水平
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
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深圳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另行制定公布。
对各方的影响:
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此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照维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设计,对社会总体用电成本影响较小。
工业企业:对工业企业而言,由于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高峰时段的电价有所上调,低谷时段的电价有所下调,能够错峰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企业用电成本会下降,在高峰时段特别是尖峰时段多用电的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上升,即需要承担高峰和尖峰时段增加的供电成本。
商业用户: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此次暂未对商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对居民而言则总体有利,如居民用户认为自身家庭用电符合低谷多用电、高峰少用电的情况,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从而减少电费支出;反之则可不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需要指出的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可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输配电、发电资源投入,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广东五市电价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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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