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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美企盲目遵循涉疆商业警示,在华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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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若美企盲目遵循涉疆商业警示,在华面临法律风险”

(观察者网讯)当地时间7月13日,拜登政府更新了一份针对新疆供应链的商业警示,其再以新疆存在所谓的“强迫劳动”、“侵犯人权”为幌子,向那些美企发出威胁,声称“若不退出与新疆有关的供应链、合资企业或投资项目,就有可能面临违反美国法律的高风险”。

对于美国政府的如此做法,观察者网14日采访了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他指出,2020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防止强迫维吾尔劳动法》,依据此法,如果美国海关认为某批中国进口商品来自新疆,可以“涉嫌强迫劳动”为由予以暂扣,要求进口商提供不存在强迫劳动的证据。否则要么货物强制退运要么罚没充公。所以实际操作中,有相关业务的企业已经对此为了应对美国海关的所谓“暂扣令”开展上下游供应商的合规风险排查。但是对企业来说,这样的合规排查非常被动,因为所谓“强迫劳动”的定义权和相关证据解释权在美国海关。目前美国海关对进口商的举证要求还是非常严苛的 比如需要提供货物的原材料产地、加工厂、批发商的劳动用工记录和原材料占比说明等。

然而,随着中国《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三部法律的逐步出台,中国“阻断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中国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初步成型,如果外国企业盲目遵循美国法律法规,将在中国市场上面临法律风险。

《反外国制裁法》出台之后,目前有很多企业非常关注“歧视性限制措施”的问题。关于某种情形是否属于“歧视性限制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进行判别。如果有中国企业因外国企业的相关行为受到影响,可以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向中国商务部举报。

具体到所谓“强迫劳动”事件,杨杰指出,这实际上是歧视性的美国设置的歧视性贸易壁垒政策,实质是不让新疆地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如果中国相关企业认为美国相关供应链企业在商业往来过程中涉嫌“歧视性的限制措施”,就有权利向中国商务部投诉和举报。中国工作机制接到举报后可以进行调查,并有权出具禁令,如禁止美国相关法律在中国执行,那么相关外国企业就不得在中国开展进行所谓“供应链是否包含新疆产品”的排查工作,否则就涉嫌违法。

针对美方屡次对新疆的抹黑及打压,我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先前已明确指出,从棉花到光伏,从农业到工业,美方以人权为幌子,不择手段打压新疆产业发展,损害的是新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也充分暴露出美方的真实目的不是关心事实和真相,也不是真正关心新疆人民,而是制造强迫失业、强迫贫困,祸乱新疆,遏制中国发展。

“我们也提醒美方,真正搞种族灭绝和强迫劳动的正是美国自己。”赵立坚表示,美国政客还是多反省美国对印第安土著居民塔尔萨非洲裔种族灭绝的历史,多想想如何解决国内层出不穷的种族矛盾和强迫劳动等人权问题。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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