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世界百年大党,全面从严治党(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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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世界百年大党,全面从严治党(上篇)
党的百年征程,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奋斗史,也是一部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斗争史。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同时,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成为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
(上篇)从严治党一根红线贯穿历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在第一个党纲中,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原则和党内生活的原则。就党的纪律看,一大党纲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或者说“两个确定”:(一)确定党员身份认定的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二)确定党的组织机构原则和早期财务纪律。
【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世界百年大党,全面从严治党(上篇)
新中国这样走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规定了“纪律”一章。标志着我们党从此有了自己的最高行为规范。章程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布《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党针对少数党员中的“贪官污吏化”倾向,发布的首个反贪污文件。
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
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增设了“党的监察委员会”一章,并明确提出:“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党的自身建设与党纪党法的权威第一次有了组织保障。
1928年4月,毛泽东针对部队中纪律松弛、作风不正等情况,在桂东沙田集合部队进行纪律教育,宣布和解释了工农革命军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纪律,是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人民军队的建设起了重大作用。
1932年5月9日,中央苏区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因贪污被执行枪决。这是党在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后惩治腐败分子的第一声枪响。
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副主席项英、张国焘共同签署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即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这个训令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完整的以反贪污反浪费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献,是中共党史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里程碑。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号召全党必须警惕骄傲自满情绪,必须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会议还作出了不祝寿、不送礼、不以领导人名字命名地名等项重要规定。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自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开展起来。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
1952年2月10日,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因“盗窃国家资财,勾结奸商非法经营牟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被处死刑。处死刘、张二人,被称作新中国反腐“第一枪”。
1952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公布施行。这一共有十八项条款的惩治贪污法律文件,对贪污罪以及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保障了当时“三反”运动取得彻底胜利,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系统性的反贪法律文件。
【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世界百年大党,全面从严治党(下篇)
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法院报、共产党员网、中国纪检监察报、法制日报、人民网、河南日报、检察日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