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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优秀法院”浦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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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记“全国优秀法院”浦北县人民法院

浦北,被誉为“中国香蕉之乡”“中华蜜蜂之乡”“世界长寿之乡”“中国长寿之乡”。在这片热土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连续15年被授予广西平安县荣誉称号……

铸法越州盈,和风蕉乡茂。平安的背后,凝聚着浦北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心血和汗水。他们活跃在古越大地,践行初心使命,维护一方和谐,让法徽在天平上熠熠生辉。

1月10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浦北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办案高质效实干出佳绩

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是浦北县法院的不变追求。

2019年1月30日,冯某经熟人介绍向梁某购买一车绿化草皮。但冯某收货后,一直不向梁某支付11500元货款。

2020年7月23日,梁某向浦北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冯某结清货款11500元。

浦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分析该案中的法律关系,并向被告冯某详细阐明未按时履行买卖合同付款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通过主办法官精心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冯某当庭兑现货款1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高效办案,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浦北县法院善用执行举措,一次性、高效率,成功执结5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该案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了3天时间。

2018年,申请执行人杨某等10人在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务工。工程竣工验收后,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拒付原承诺3月付清的工程劳务款44.6万余元。

2019年5月23日,杨某等10人将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浦北县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审理后,判决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及逾期利息。2020年3月17日,经多次催讨未果的杨某等10人向浦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申请后,法官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对有余额的银行账户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由于当时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冻结账户又在异地,执行法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前往玉林市将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60万余元工程款扣划,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成功执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

2020年,浦北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50件,结案率97.91%,办案质效位于钦州市法院前列。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004年以来,浦北县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等多项国家级荣誉;先后荣获“全区优秀法院”等多项自治区级荣誉,涌现出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彭森为代表的先进典型。

改革促发展服务暖民心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么快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视频那头,原告李某(女)喜极而泣。2020年6月11日上午,浦北县法院家事团队通过远程在线,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李某与黄某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9月13日登记结婚,2010年生育一子。婚后,由于性格不合,两人感情日趋淡化。李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名存实亡,于2020年6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黄某的婚姻关系。

受理该案后,家事团队与黄某取得了联系,黄某表示同意离婚,小孩由黄某抚养,但因在深圳工作无法请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为克服这一难题,家事团队决定利用远程在线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家事团队特地邀请黄某父母到场,对双方身份进行确认。很快,双方就共同财产、小孩抚养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12月25日,浦北县法院一行4人对信访群众李某进行回访,李某感谢浦北县法院,帮助他解决20多年的山林纠纷,还帮他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2020年12月29日上午,当事人吴某梅将一面印着“执法为民暖人心,司法救助解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浦北县法院,表达自己对该院法官的感激之情。

……

一起起案件的妥善办理,无不印证着浦北县法院对群众的真情实意。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北县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搭建“五大平台”(一站式综合诉讼服务平台、诉调对接平台、诉前联调化纠纷平台、非公经济体专门化诉调平台、党建引领层级联动平台)结合多层次、立体式、全覆盖的“法院+”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新模式,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和分流;创新特色司法服务,在全县274个村委会(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形成“小法庭大网络”为民利民便民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近年来,浦北县法院在不影响执法办案的基础上,以务实的作风和敢于迎难而上的勇气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在服务大局上主动作为。

2020年2月27日,原告海特公司向浦北县法院寨圩法庭起诉,要求被告建筑工程公司支付欠款及违约金。

由于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无法安排原告、被告双方到法院调解,该案主办法官便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经了解,原、被告是长期合作伙伴,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等材料后,也有意向原告付款,只是疫情当前,企业尚未复工,现金流有限,只能于2020年3月31日前先行支付50万元,4月30日前再支付50万元,其余欠款于5月30日前支付完毕。

法官及时向原告转达了被告意见,并希望原告念及多年合作伙伴的情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互相谅解,共渡难关,接受被告先行支付50万元,剩下的分两次支付的解决方案。原告在听完法官分析后,愿意接受分期付款的调解意见。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浦北县法院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暖企、护企、助企”等系列活动,及时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020年以来,浦北县法院受理涉企案件653件,结案率99.54%,执行标的额共计716万元;走访企业32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8次。

“我们要积极谋划,以最有效的司法政策、最好的服务举措、最及时的法律意见为党委和政府解困分忧,尤其要注重延伸司法服务保障改革创新、民营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浦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钟宪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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