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代表崔书中:疫情防控期间适当放宽省内异地等患者带药治疗用药处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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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人大代表崔书中:疫情防控期间适当放宽省内异地等患者带药治疗用药处方量
来源:广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现阶段省内异地、跨省异地门诊、门特、出院带药用药处方量一般不得超过7天。按照现行的处方量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长期用药肿瘤患者需多次往返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成本增加。省人大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崔书中,今年就此问题,向省人大提出了具体建议。
图由受访者提供
崔书中介绍说,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为例,医院是三甲肿瘤专科医院,床位数800张,2020年省内异地与跨省异地住院患者人次为32323,占全院住院总人次的71.33%。部分异地长期用药肿瘤患者,因参保地没有其肿瘤治疗药物,只能前往医疗资源更丰富的异地医疗机构开药。
然而目前出院带药处方量限定为7天,患者需要每周往返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耗时费力,且每次住院必须重新支付起付线费用。以广州在职职工医保为例,住院起付线为1600元,每月4次入院,仅住院起付线就花费6400元,该部分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也不予支付。
近年随着肿瘤的发病率不断提高,为合理使用住院医疗资源,部分早中期的放化疗患者是被安排在门诊治疗,其中大部分都是省内、跨省异地患者,可通过门特待遇在门诊开处肿瘤治疗药物。但目前异地就医门诊、门特联网无法即时结算,异地门特患者仍需自费返回当地零星报销,其对医保政策了解不够,加上报销所需材料多、流程复杂、报销周期长等诸多因素, 造成 “报销难”,患者经济负担更重。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疫情期间,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虽《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慢性病长处方和“互联网+”复诊工作的通知》(穗医保发﹝2020﹞22号)规定,广州地区也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但各地区政策落实具有差异性,目前异地门诊、门特、出院带药用药处方量仍控制在7天内。疫情期间,无论异地患者选择门诊或住院治疗,每周多次往返异地医疗机构,都使患者感染风险与医疗机构的防疫压力增大。
崔书中建议,疫情防控期间适当放宽省内异地、跨省异地患者门诊、门特、出院带药的治疗用药处方量,建议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最多可以增加到14天,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满足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潇丽、魏丽娜、何道岚、章程、申卉、黎慧莹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