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福建五地发布通知!倡议就地过年!

中国福建 2021.01.08 11:51

原标题:福建五地发布通知!倡议就地过年!

来源:中国福建

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

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福建五地发出倡议!

倡导就地过节。

详情如下——

福州

今年春节 我们一起在有福之州

——致在榕务工人员和企业家朋友的倡议书

岁首春到户,牛年福满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集聚力量、收获感动的一年。这一年,面对困难,我们心手相连,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重大成果。还有一个多月,我们又将迎来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然而,由于当前境外疫情发展呈加速上升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面对即将到来的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人民群众过个和顺致祥、幸福美满的新春佳节。为此,我们倡议:

广大务工人员:

你们是1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一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付出无数辛勤汗水的榕城建设者。让我们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号召,今年春节一起留在有福之州,做有福之人。平日里,你们踏实努力、埋头奋斗,甚至无法从容欣赏通过自己的双手建设打造的“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今年春节,留下来吧!我们一起逛一逛三坊七巷、看一看福州古厝、游一游美丽闽江、走一走生态福道、品一品茉莉花茶,享受有福之州的蓝天碧水、如春景致。如果春节期间,您所在的企业坚持生产,我们向依然坚守在岗位的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为您竭尽所能提供最贴心的保障。

广大企业家朋友:

我们将大力支持企业开足马力连续生产、留住务工人员并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请根据生产需要和员工意愿,参照两节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员工,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员工意愿安排补休,统筹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员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在福州你们就是所有务工人员的“娘家人”,请加强人文关怀,像对待家人一般用心、用情对待留榕务工人员,开展好关爱留榕员工和家属的各项活动,为务工人员家属来榕团聚提供支持,让留榕过年的员工真真切切感受到福州温度、感受到家的温暖。对于确实有需要返乡的员工,请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为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坚守岗位、留榕过年一线职工送“五个”活动(一份新春礼包、一桌年夜饭物资、一场“新福州人看福州”活动、一场观影活动和一次心理健康体验活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福州乘势而上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更是所有福州建设者们乘风破浪、接续奋斗的崭新起点。让我们携手同心,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积极投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火热实践,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在此,祝所有奋斗者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月6日

厦门

1月4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两封倡议书,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通知》这样要求——

《通知》鼓励弹性休假、就地休假。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出境

厦门市人社局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各用人单位应准确把握两节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

《通知》还指出,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用人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为留厦过年的职工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服务,让员工春节期间与家人团聚不用愁,让留厦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氛围。

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劳资纠纷查处调解力度,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案件。人社部门也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窗口、信件、12333人社热线、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行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的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主动创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两封倡议书这样写道——

以爱为家·一起留厦——

致广大在厦“打工人”的一封信

亲爱的在厦“打工人”:

岁末年初,正当我们用每个人的自律战胜疫情迎来社会车水马龙、用我们的汗水奋起直追迎来经济企稳向好的同时,我们也即将迎来中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然而,由于当前境外疫情发展呈加速上升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也将迎来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我们将共同迎来疫情防控的重大考验。为了防止疫情出现反复,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抓好防控不放松。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政府和所在用人单位的部署,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坚决守住冬春战疫防线,巩固防控成果,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贡献我们的个人力量。

二、弹性休假不扎堆。根据用人单位生产需要,统筹安排休假、错峰出行,减少节日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返乡,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带头留厦过节。

三、保障权益不打折。准确把握节日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依法主张节日期间的工资和加班费,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案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以爱为家·一起留厦——

致广大厦门企业家的一封信

亲爱的企业家朋友们:

岁末年初,正当我们用自己的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回暖、实现经济增长指标由负转正的同时,我们也即将迎来中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然而,当前境外疫情发展呈加速上升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厦门也将迎来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我们将共同迎来疫情防控的重大考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实际,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抓好防控不放松。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安排本单位的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坚决守住冬春战疫防线,巩固防控成果,全力保障生产企业平稳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弹性休假不扎堆。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职工错峰出行,减少节日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返乡,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带头留厦过节。

三、留厦有爱不孤单。积极配合市、区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关爱留厦过节的职工,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用心用爱,让留厦过节职工感受到在“家”团圆的温暖。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业基层工会组织也将向重点工程、防疫物品生产、城市生活保障及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送上新春的问候与关爱。

四、保障权益不打折。准确把握节日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力争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泉州

出台八条措施鼓励就地过年

泉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六部门联合出台鼓励外地来泉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八条措施,支持企业稳岗稳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提供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广大在泉务工人员“过好年”。

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重点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封顶30万元。所需资金各地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发放节日补贴:对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下同)留泉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在建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省外来泉务工人员,可给予适当节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程序及费用由各县(市、区)制定落实。

发放新年红包:对2月11日至17日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工会会员,凭个人身份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审核确认后按每人200元标准网上申领新年红包;对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困难家庭的企业职工,每户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工会负责。

开展人文关怀送温暖活动:1月下旬至2月上旬举办留泉过年企业工会会员线上线下“年货节”活动,组织有意参与工会普惠活动的泉州本地厂家商家举办年货优惠展销活动,同时为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工会会员现场免费邮寄年货;为除夕夜坚守岗位的环卫工等一线职工送除夕盒饭。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工会负责。

发放技能培训补贴: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留泉的外地来泉务工人员,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130元再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可从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列支。

免费游泉州:春节期间留泉的外地来泉就业企业职工凭个人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免收国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

鼓励推行弹性休假:春节期间,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职工尽量在泉过节休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各企业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留泉职工休息休假。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明

三明市人社局发布通知:

鼓励弹性休假,

倡导非必要不离明,

留明过节。

按照三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三明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明,就地过节。

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

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安排“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严把人员入口关、个人防护关、生活保障关和现场管理关,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落实落细“两节”期间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民工工资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鼓励推行弹性休假

倡导非必要不离明、非必要不出境。鼓励用人单位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尽量在明过节休假,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全市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明过节。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企业和基层慰问外来务工人员、做好“两节”期间慰问就业困难人员等走访慰问工作;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奋战一线的职工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积极协调保障职工节日物质生活,及时兑现落实我市连续生产企业的奖补政策。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乡和留明过年的职工生活保障,让留明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

四、强化职工权益保障

各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认真执行职工工资福利保障政策,落实节日期间劳动报酬规定,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大节前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及频次,狠抓工资拖欠源头预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两节”期间工人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发布通知:

鼓励弹性休假,

倡导留莆过年!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莆田市实际,1月4日莆田市人社局发出《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鼓励推行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莆,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莆欢度新春佳节;

▶做好人文关怀工作,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通知》全文如下——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各用人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由于国内冬季疫情防控面临新态势,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复杂,同时元旦、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期,做好疫情防控是当务之急。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统筹安排“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坚决守住疫情传播防线,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有效排查和化解劳动纠纷矛盾,确保全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稳定。

二、鼓励推行弹性休假。“两节”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尽量在莆过节休假,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莆、非必要不出境;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莆欢度新春佳节。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干部职工,切实予以人文关怀,兑现落实我市连续生产企业的奖补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乡和留莆过年的职工生活保障,让留莆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协同工会组织,组织走访慰问重点工程、防疫物品生产、城市生活保障及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实落细。

四、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各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见附件),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春节期间加班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设立窗口、信件、开通12333人社热线、莆田人社官网网上(http://rsj.putian.gov.cn/)、莆田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劳动者年底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两节”放假与工资支付

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一、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202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元旦法定节假日为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元旦放假3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天(1月1日),其余2天是周休息日(1月2日、3日)。春节放假7天,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2月12日-14日),其余4天假期(2月11日、2月15日-17日)系休息日调休。

二、元旦、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1月1日,2月12日-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1月2日-3日,2月11日、2月15日-17日),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来源:福建人社、泉州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