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云南这5所医院拟被评为三甲医院
云南发布
原标题:【公示】云南这5所医院拟被评为三甲医院
来源:云南发布
12月25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院评审结论公示》,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等规定分别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方面对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等5所医院进行了评审。评审结论于12月24日经云南省医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医院评审结论公示 | ||
医院名称 | 医院类别 | 评审结论 |
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综合医院 | 三级甲等 |
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 | 综合医院 | 三级甲等 |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 老年病专科医院 | 三级甲等 |
昆明安琪儿妇产医院 | 妇产医院 | 三级甲等 |
曲靖市妇幼医院 | 妇产医院/儿童医院 | 三级甲等 |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5所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
联系人:雷宇靖、车学继
联系电话:0871-67195130
0871-67195127
传真:0871-67195130
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506、505室
邮编:650200
知道多一点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做好医院评审工作,保证医院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1年卫生部研究制定了《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医院评审
医院评审是指医院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持续改进医院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监督管理
医院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评审:
(一)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医院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提供明确线索,评审期间无法调查核实的;
(二)违反评审纪律,采取不规范行为,影响评审专家的公正公平性,干扰评审专家工作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院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评审,并直接判定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一)提供虚假评审资料,有伪造、涂改病历及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医院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提供明确线索,已经查实的;
(三)借评审盲目扩大规模,滥购设备,浪费资源的;
(四)存在医院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况的;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院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撤销原评审结论,取消评审等次,并收回证书和标识:
(一)医院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
(二)经查实在接受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拒不配合评审工作的;
(四)拒绝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者未按照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
(五)未按照《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提前申请评审的;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编辑:马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