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全新《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办法》来了!

云南大学

关注

原标题:全新《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办法》来了!

来源:云南大学

新·二课指南

2020版《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指南》即将全新发布,一起先了解一下全新的《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办法》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和学校“三全育人”任务改革精神、《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学校第二课堂体系,提升建设质量,促进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修满第二课堂6个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总学分6分以下为不及格,6(含)-8分为合格,8(含)-10分为良好,10分(含)以上为优秀。6个学分原则上须在前三个学年修满。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体系分为7个类别:思想成长类(劳动教育)、实践实习类(劳动教育)、志愿公益类(劳动教育)、创新创业类、文体活动类、工作履历类和技能特长类。其中必修项目为思想成长类(劳动教育)、实践实习类(劳动教育)、志愿公益类(劳动教育)、创新创业类项目,必修项目每一类至少修够1个学分。选修学分项目为文体活动类、工作履历类、技能特长类项目。

第四条 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系统为团中央学校部与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共同指导开发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

第二章  部落管理

第一条 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全校部落管理,负责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职能部门部落管理。各院级团组织负责所在学院第二课堂活动规划、系统操作、积分认定、积分预警等相关工作,具体督促和指导全院、学生组织、支部及学生开设活动和正确有效使用APP,院级团组织书记为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院级部落为各院级团组织、团支部部落。学院其他学生组织不建立部落。校级部落为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团委职能部门。学生社团不建立部落。

第三条 院级部落管理责任人为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校级部落管理责任人为校团委分管副书记和学生组织指导老师。

第四条 校院两级团组织须加强对各部落系统运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部落负责人会议,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对于不服从管理的部落组织,校院两级团组织有权进行处置。

第五条 各级部落要实时对本部落内的成员进行身份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部落成员的注册管理,并督促部落成员正确使用操作系统。

第六条 各部落开展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责任由部落承担,要注重项目开展的实际效果,部落负责人及组织者在活动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部落管理员和指导老师要负相应责任。

第七条 部落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必须接受部落内部成员的监督。部落成员发现本部落有弄虚作假、操作违规等不良行为,可向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以电话、邮件、书面材料等形式报告。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规的部落责成整改并关停。对负有责任的个人研究给予处分。

第三章  项目申请

第一条 严禁开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国家意识形态、宗教和未经报批的涉外事务等方面的相关活动,严禁组织非法集会、传教和传销以及具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第二条 各级组织发布活动,须填报《云南大学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积分申请表》(附件1),校级部落由指导老师签字、院级部落由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在“到梦空间”系统发布活动时上传活动积分申请表到“活动图片”,如无上传申请表图片则予以驳回。(团日活动除外)

第三条 不在“到梦空间”发布活动报名和宣传,采取补录形式的活动须在活动开始前2天提交活动开展申请,否则不予补录。填写《云南大学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积分申请表》(附件1),校级部落由指导老师签字、院级部落由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后发至邮箱ynudierketang@163.com,并将纸质版递送到云南大学第二课堂展示体验中心(文汇楼1114教室)。

第四条 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申请第二课堂项目须按照《云南大学职能部门开设学生第二课堂项目积分认证管理办法》要求,提交《云南大学职能部门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系统账户开设申请表》。经校团委审核后获得第二课堂开设资格,发布项目按照活动申请流程填报《云南大学职能部门“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积分申请表》后报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李霞老师(云大会堂308室)同意后方可发布活动。

第五条 第二课堂项目发布须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发布级别。校级项目由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职能部门和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发布;院级部落除校团委立项的活动外,只可发布院级活动;支部部落只可发布团日活动,其他活动一律不得发布。

第六条 开设课程项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申请,并等待审核,报名开始时间与发布时间间隔小于2个工作日的项目,若因发布信息不规范被驳回的后果自负,院级活动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审核后提交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审核,校级活动由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第七条 不予申请积分的活动。任何组织不得发布内部团建、培训、例会、交流等活动。商业赞助活动不可发放积分,一经发现,校团委研究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任何组织不得发放文艺演出、体育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外场摆点、活动开闭幕式的观众积分。如有特殊情况(如高级别竞赛、学术会议等),需填报《云南大学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积分申请表》(附件1),经由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发放积分。

第八条 周一至周五发布活动报名开始时间须在非上课时间,报名开始时间不得在23:00-次日7:30之间,活动发布时间和报名时间之间至少间隔6个小时以上。除特定活动限制报名范围的,其他一律不可限制报名年级。

第九条 紧急审核。如须紧急审核活动,学院活动须由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联系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老师说明情况,校级活动须由学生组织指导教师联系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老师说明情况,并填报《云南大学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积分申请表》(附件1),紧急审核可在提交申请表后,在正确发布活动的情况下3小时内完成活动审核,活动发布不规范或发布有误的活动将驳回。

第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须严格按照发布标准发布。发布格式要求如下:

1.活动名称

主办方级别(云南大学/xxx学院)+年、月(团日活动,青协志愿活动等)+第x期/届(青马工程、拔河比赛等)+活动名称(例如: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4班团支部12月主题团日活动、外国语学院2020年第18届外文戏剧文化节)。系列活动涉及多个子活动的须以“活动名称+子活动名称”命名(例如:商旅学院“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理解中国之读书分享会)。线上活动须在活动名称后注明“线上活动”字样,否则撤销相应积分。

2.活动摘要

高度概括项目主要内容,不加评论和修饰,如有活动主题请写明。

3.报名须知

写明项目报名范围、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4.活动详情和图片

项目内容须详实,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流程、活动意义。至少50字。充分体现项目流程及主要内容,并上传申请表签字后的图片。文字及图片积极向上,符合文稿规范,不允许出现反动、低俗、淫秽等负面的信息。因内容不详造成审核障碍或图文严重不符的活动一律驳回。

5.奖项设置

根据项目内容自行添加,必须与实发奖项相符,参照《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积分兑换标准》要求,设置合理。

6.积分设置

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积分兑换标准》,认真选择活动类型及积分类型,申请积分数量务必做到规范准确。如发现不符合《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积分兑换标准》的积分申请,校级、院级管理端应予以驳回。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所有活动须上传至少3张能展现活动现场的照片到“活动花絮”,否则将撤销该部落发布活动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打开活动界面→点击“详情”→下拉至“花絮故事”,点击→上传至少3张活动举办图片和250字内的活动描述→点击“发布”。

第十二条 系统发布信息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和植入。

第四章  审核管理

第一条 院级审核由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通过院级管理员账户审核。须对活动性质、积分数量、活动类型、活动内容、活动名称、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范围等各项内容进行监督审查,不得出现发布页面有未填写或填写无效信息的情况,对不符合积分兑换标准或未经审批的项目须进行及时驳回,并在驳回理由中详细写出原因以及修改意见。

第二条 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按照《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积分兑换标准》进行项目审核、积分审核、积分认证等工作。校级审核主要审核积分发布情况,包括积分类别、积分数量、发布规范等内容,确保积分申请的合理性。

第三条 校级、院级管理端每天至少审核一次。各学院审核负责人须组建本学院审核群及答疑群,确保及时处理活动发布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第四条 校级审核须保证在活动通过院级审核后的24小时内审核完毕,发布者在发布活动时预留足够的审核时间,避免因活动审核时间影响活动正常开展。

第五条 禁止各级管理员、审核员利用职务权限弄虚作假审核、举办活动、私自登录管理员账号给自己或他人补录学分、权抢占名额、非法查询学生信息、泄露同学隐私、违规关闭以及篡改活动内容及信息。如有违反,严肃查处。

第六条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对学院在“到梦空间”系统发布的活动负责。每个月院级审核后提交校级审核的活动被校级驳回不得超过3次。连续两个月驳回次数超过3次的,暂时关停部落发布权限,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团委二课负责人(联络员)、支部二课委员到校团委进行统一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部落发放积分权限。

第五章  检查管理

第一条 学院团委(团总支)统筹全院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质量监控工作,对学院开展的第二课堂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把控。

第二条 线上检查依托“到梦空间”系统中“活动管理”“内容管理”等模块对第二课堂项目活动发布情况进行质量监控。

第三条 线下检查采用校、院两级团委(团总支)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本学院开展的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第二课堂项目活动。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对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各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按照发布信息开展,以及开展效果、学生参与度等,同时填写《云南大学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考评表》(附件2)。对课程项目的检查结果当场向活动组织方进行反馈,将客观评价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方,并由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做与活动无关事情的同学,工作人员有权对其签退。抽查结果将定期公示。

第四条 黑名单移除管理。若1次未签到、被活动管理者手动签退、一次活动被签退3次,将会进入黑名单。若要移出黑名单,须填写《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系统“黑名单”移出申请表》(附件3),并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udierketang@163.com,并将纸质版递送到云南大学第二课堂展示体验中心(文汇楼1114教室)。

第六章  补录管理

第一条 学生按规定参加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后,因操作失误导致签到失败、积分发放失败的,由学院团委(团总支)向第二课成绩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云南大学第二课堂积分补录申请》(附件4)以及《成长记录批量导入模板》(“到梦空间”系统自行下载),纸质版递送到云南大学第二课堂展示体验中心(文汇楼1114教室),电子版(包括申请表照片和电子表格)发送到ynudierketang@163.com,经核准后予以补录。因系统故障导致发放积分失败的,保留系统故障相关截图信息,提交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研判后处理,确为系统故障原因的不纳入补录次数限制。

第二条 团日活动若出现因操作失误导致签到失败、积分发放失败的,须重新申请发布并开展活动。

第三条 课程项目应按发布流程完成积分发放,除特殊情况外不予补录。每个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每个月有3次补录机会,每次一个活动。超过补录次数上限的,须填报《云南大学第二课堂积分补录申请》(附件4),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提交补录申请并附补录报告,由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裁定是否予以补录。不填表申请者一律驳回。补录提交的名单信息有误导致补录失败,可进行一次修改,修改之后还存在错误,将不予补录。

第四条 凡在“到梦空间”系统无法由主办方按照活动开展时间发起的,但符合“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获取要求的活动(例如:实践实习、工作履历、运动会取得奖项、发表学术文章、发明专利、取得证书等),由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每月月底发起,院级团组织负责认证审核汇总后,报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统一补录。

第七章  学分预警管理

第一条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在每学期末通过学院管理员账号筛选积分过低学生并进行预警。大三下学期结束学分不满6学分的,学院团委应给予书面学分预警,并督促其在下一个学期内完成学分要求。

第二条 书面预警须向学分累计未达同期规定学分要求的学生下发《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业预警告知单》(附件5),学业预警告知单包含家长告知联、学生保管联、学校保管联,学生必须亲自签名确认,学院团委(团总支)务必保管好学业预警告知单。

第三条 学校按《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云南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第二课堂学分毕业离校审核,学生本人确认已知学校以上相关规定,若因自身原因可能导致产生的不能结业、毕业、不能按时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第八章  学分认定管理

第一条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学分认定工作,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

第二条 学生在每年9月进行积分认定。各支部由支部二课委员负责组建二课积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认定支部成员年度二课积分。认定内容包括年度积分总数认定、必修选修积分数认定,填报《云南大学第二课堂积分认证汇总表》(附件6),支部认定后提交学院团委(团总支)认证。学院团委审核无误后提交校团委。

第三条 大三下学期末,支部二课委员须开展在校所有积分认定,认定支部成员在校期间积分总数、积分类别、选修及必修课程数量。符合要求的报学院团委(团总支)认证,认证无误后,报校团委。

第四条 在校学生须在每学年的3-6月、9-12月均有参加团日活动的记录,并获得学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须与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请假。如有任何一次缺席记录,将给予拉入到梦空间黑名单处理,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系统“黑名单”移出申请表》(附件3),并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后,联系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李霞老师(云大会堂308室)申请移出黑名单。

第五条 国内联合培养、交流一学期以上的同学,由交流学校团委出具参加活动证明,返校后交院级团组织参照《云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细分兑换标准》核定积分,积分不合格的须补修相应积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军入伍满一年的本科生,免修第二课堂,并获得10个学分,相应的证明材料由院团委和校团委核查。国外合作办学的本科生由所在学院制定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积分)要求,并交学院团委认定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类别所有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两次的给予团内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的,可由各学生组织、学院发起,并报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二条 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按照分级分类培养原则制定学院实施办法,并报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起正式实施,由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 | YNU云小二

编辑 | 李俊男

审核 | 李哲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