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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动称重、电子抓拍!11月1日起,昆玉高速公路正式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

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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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醒】自动称重、电子抓拍!11月1日起,昆玉高速公路正式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

来源:云南发布

2020年11月1日22时起

昆玉高速入城段将启动

两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系统将对货运车辆自动进行称重检测

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抓拍

11月1日22时,昆明市治超办将正式启动昆玉高速公路广卫立交、大渔立交附近的两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对过往的货运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抓拍疑似超限运输的车辆,作为执法依据。

转变可实现24小时自动检测过路车辆

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中,目前主要采取流动治超和检测站检测两种模式。

流动治超是由执法人员携带测量工具,在公路上对车辆进行现场检测。

检测站则是设置在公路合适位置,对货运车辆进行过磅检测。目前,昆明市共有13个固定检测点,其中正常运营的有10个。

据介绍,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可全天候24小时对货运车辆进行全覆盖称重检测,解决了流动检测中执法人员检测时间和地点的局限。而建设一个固定超限检测站的经费,可以用来建设10套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大大节约了治理成本。还能有效减少恶意冲卡、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等人为因素。

试点9月份检测到42279辆超载车辆

作为连接昆明主城区和呈贡区的快速道路,在取消收费后,昆玉高速交通流量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问题突出

“这段路是开放式高速公路,没有安装入口称重检测设备,且是高速公路,无法在公路主线开展流动治超。”相关负责人介绍,属地治超办曾联合路政、运管、交警、城管等部门在昆玉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整治,但效果不理想。

今年6月,昆明市在昆玉高速公路提升整治期间,在入城段建设两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作为全市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从9月的检测数据来看,两个非现场检测点检测货运车辆1335818辆次,超限车辆42279辆,超限率3.16%。超限车辆中,超限30%以下5248辆次,超限30%至50%10693辆次,超限50%至100%17767辆次,超限100%以上车辆8571辆次。在超限车辆中,渣土车占比约54%,云南省籍车辆占比约92.8%,省外车辆约7.2%。

由于该路段取消收费后是开放式高速公路,没有安装入口称重检测设备,且是高速公路,无法在公路主线开展流动治超。属地治超办曾联合路政、运管、交警、城管等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了整治,治理效果不理想。为较为彻底解决该段公路超限超载治理问题,通过科技手段非现场执法方式是遏制该路段货车超限超载的最为科学、有效的手段。

治超非现场执法

治超非现场执法是指公路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以及货物运输流量较大的路段和节点,设置不停车超限检测监控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外廓尺寸、行驶路径、车辆图像等信息,对该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依法对货运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者管理人(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治超执法模式。

执法流程为:检测点数据采集——人工筛选数据——获得车主信息——对车主进行告知——案件处理——结案。

昆玉高速治超非现场执法

启动时间:2020年11月1日22时

不停车检测区域:昆玉高速下行线K10+186M,广卫立交附近;昆玉高速上行线K23+274M,大渔立交附近,各设1套不停车检测系统

案件处理地点:原昆玉高速鸣泉收费站管理用房2楼(昆明市公路局,昆玉高速上行线K7+050M)

超限案件处罚机关: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昆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公路管理机构依据该系统检测信息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污损、遮挡号牌等逃避检测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计分。

昆玉高速上行线大渔立交附近检测系统

昆玉高速下行线广卫立交附近检测系统

 违法后果

经不停车检测系统抓拍的疑似超限运输的车辆,通过人工审核,确定为涉嫌超限车辆的,通过发送短信、电话、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15日内前往案件处理点(原昆玉高速鸣泉收费站管理用房2楼)接受调查处理。主动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的有关规定:

1.  违法超限运输最高可以被处以3万元罚款,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最高也可以被处以3万元罚款;

2.  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3.  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抄告车籍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等10种情形,将列入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由36家单位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先表彰和相关任职三大类26项措施。

监控中心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启动了治超非现场执法。但在昆明、乃至云南仍没有先例,昆玉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是云南省首个治超非现场执法项目。昆明市前期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昆玉高速公路提升整治期间在入城段建设2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作为全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的试点。今后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条件的不断成熟,将会在更多路段推广使用。

治超非现场执法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是扩大了检测时段和范围。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可全天候24小时对货运车辆进行全覆盖称重检测,这是在无固定超限检测站路段依靠流动治超难以实现的;

二是降低了执法成本。经测算,一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建设成本可高达2000万,运行经费约500万元/年。1套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约160万元,运维经费10万/年,建设一个固定超限检测站的经费可以建设10套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不含人工成本),即可实现对一个县管辖区域内公路全天候管控;

三是减少人为干扰。通过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可有效减少恶意冲卡、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等人为因素。

[新闻多一点]

货车在昆玉高速违禁行驶

不靠最右侧行车道通行

将被抓拍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自2020年7月13日起,昆明公安交警对昆玉高速(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路段)违反规定驶入限货区域的货运车辆进行抓拍查处。

自2020年7月20日零时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开始在昆玉高速(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路段)对货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高速公路未靠最右侧行车道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法律依据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五十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除超车外,应当靠道路最右侧行车道或者慢车道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撰文龙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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