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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扶贫政策岂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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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安县:扶贫政策岂能当“儿戏”

来源:鞍山市台安县纪委监委

“我没有深刻领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精神实质,擅自违规分摊危房翻建补助款,违背了国家政策,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在,我很后悔……”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门某某懊悔不已地说。

参加工作26年,入党16年,连续7年任新开河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门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被村民举报。台安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封市纪委转来的举报信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2019年3月6日,台安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转自鞍山市纪委监委的举报信,该信来自台安县新开河镇王庄村,村民匿名举报“王庄村真正困难的老百姓没有得到低保,而得到低保的是村支部书记门某某的亲属、朋友和同学,而且在旧房改造中门某某从中谋利,呼吁上级相关部门尽快查处。”接到举报线索后,台安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上报信息资料和财政拨款记录,查清并掌握了门某某的违纪事实。

两起自作聪明的分摊案

村民王某某家是危房,2014年房屋失火,只剩下框架,无法继续居住,向村里申请了房屋改造资金补助。村民李某某家房屋破损严重,也于2014年向村里申请了房屋改造资金补助,村党支部书记门某某告诉王某某、李某某家房屋均符合翻建补助标准,可以进行翻建,王某某、李某某就对自家的房屋进行了翻建,2015年,门某某分别交给村民王某某、李某某4000元危房翻建补助金。可事实上,当年按照国家政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翻建每户补助10000元。

原来,王庄村还有另外两户胡某某、张某某也申请了房屋改造资金补助,但是由于翻建指标有限,只给2户翻建指标,门某某自作主张,将这2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分摊给4户,分别为胡某某6000元,张某某6000元,王某某4000元,李某某4000元。门某某还口头承诺,2016年申请李某某和王某某危房改造补助的时候再从中分别抽取4000元还给2户。然而,2016年王庄村上报了另外2户村民任某某和王某某的申请材料,该2户每户得到翻建补助资金各10000元,并没有上报2015年房子失火的王某某和房屋破损严重的李某某的申请材料,致使应得危房翻建补助款10000元的4户群众实际只领取4000元和6000元不等的补助资金,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个受处分的关系人

2020年5月,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且此案还牵连了与他一起共事的另外两名同事。新开河镇王庄村妇女主任刘某某和联队会计门某印二人在明知道门某某将2户危房翻建补助资金分配给4户使用不合理的情况下,仍表示同意门某某的做法且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没有将此事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最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村官官位虽小,但手中的“权力”并不小,牵扯着民生大事,扶贫蛋糕岂容“胡并乱切”,“微权力”容不得半点放纵和任性。县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此案中汲取教训,坚守底线,心存敬畏,时刻保持清醒的思想认识,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任性而为踩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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