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发布,31省区市排名如何?
原标题:2019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发布,31省区市排名如何?
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编者按
10月18日上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对外发布《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此次发布的是第六个年度报告,该报告根据课题组基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独立收集的24012份问卷统计分析得出。根据报告,今年司法文明平均得数为70.0分(满分100分),比2018年上升0.7分。其中,浙江省以72.5分排在第一,倒数第一是湖南省,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的上海市此次仅居第9,11个省(区、市)未达到平均分值。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发布
2020年10月18日上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北京举行《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新闻发布会,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教授主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出席并致辞,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介绍了《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有关数据发现,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名情况。
张文显教授强调:司法文明系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它体现了现代法治国家先进的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文化,因而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指示器。对各地司法文明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并予以公布,对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China Justice Index)是国家“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一种法治量化评估工具。该指数的研发,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普通民众和法律职业群体的亲身经历和感受,用本项目课题组独立收集的最新调查数据,以分解表和雷达图等直观形式显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文明指数排名及其在各级指标上的得分(强项和弱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本地司法文明状况的满意度,为全国各地加强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一面可供自我对照的“镜子”。
全国31省区市排名情况
以下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在平均分及以上,包括:
浙江(72.5分)
重庆(71.7分)
四川(71.3分)
江苏(71.3分)
内蒙古(71.3分)
湖北(71.1分)
山东(70.9分)
广东(70.9分)
上海(70.9分)
江西(70.9分)
北京(70.9分)
西藏(70.8分)
河南(70.5分)
新疆(70.4分)
吉林(70.4分)
安徽(70.3分)
天津(70.2分)
宁夏(70.1分)
其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均在平均分(70.0分)以下。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文明指数总分排名
其中,浙江省以72.5分排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得分第一名,而在六年评估中四次排名第一的上海市仅居第9名;湖南省以67.1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垫底。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为5.4分,相较于2018年最大分差6.2分,缩小了0.8分,这说明全国各地司法文明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均未达到“良好”水平,说明各地司法文明建设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图为张保生教授介绍相关情况
浙江跃升排名榜首
2019年,浙江以72.5分排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得分第一名,而在2018年,其排名仅仅是第18名。
报告显示,浙江在“民事司法程序”“行政司法程序”“司法公开”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全国第一;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当事人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司法过程依法公开”“裁判结果依法公开”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全国第一。纵向来看,浙江在32个二级指标中,仅有“法律职业人员获得职业培训”一项的得分低于2018年,其余均同比提高,体现了较大的进步。
湖南以67.1分在各省份中排名垫底。其在“司法权力”“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腐败遏制”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垫底,一级指标中排名最高的也仅在第19名。湖南还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代理的权利”“警察远离腐败”“检察官远离腐败”“法官远离腐败”“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道德”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垫底。纵向来看,湖南在32个二级指标中,仅有“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审查起诉公正”“公众接受现代刑罚理念的意识及程度”3项的得分高于2018年,另外“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两年得分相同。
较为出人意料的是上海的排名,此前,上海曾4次位列全国第一,但2019年的名次为全国第9。10个一级指标中,有6项排名位于全国第9及之后。
司法文明指数10个一级指标
司法文明指数10个一级指标分别是:1.司法权力;2.当事人诉讼权利;3.民事司法程序;4.刑事司法程序;5.行政司法程序;6.证据制度;7.司法腐败遏制;8.法律职业化;9.司法公开;10.司法文化。
从10个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来看,“司法公开”依然得分最高(75.9分),“司法腐败遏制”得分最低(66.501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其满意度较低;一级指标8“法律职业化”得分倒数第二(66.530分),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司法腐败遏制满意度低
调查数据显示,“司法腐败遏制”一级指标得分仅为66.5分,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一。
其包括3个二级指标,对于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三类人群,受访者对“警察远离腐败”的评价最为消极,仅得65分;其次是“法官远离腐败”(66.5分),“检察官远离腐败”得分最高(68.0分)。以上3项得分均没有达到70.0分。
“法律职业化”一级指标的得分为66.5分,虽然比2018年的65.6分有所提高,但在10个一级指标中仍然排名倒数第二(2017年和2018年两年连续倒数第一)。在其3个二级指标中,“法律职业人员享有职业保障”得分最低(61.5分),虽比2018年的60.8分有所提升,但比2017年的65.2分仍降低不少。
我国法律职业化状况并不均衡。以律师队伍为例,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经达到47.3万人,但东中西部分布不均,2020年4月1日,广东诞生了第5万名律师,率先成为我国突破5万律师数量的省份。北京、江苏律师人数则超过3万人。但到今年7月,贵州省律师人数才超过1万人。
司法文明指数五年发展轨迹
(2015-2019)
司法文明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指示器。对各地司法文明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五年间,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值从2015年的64.5分上升到2019年的70分。尽管在不同调查年份,存在着有升有降的起伏变化,但其变化轨迹总体呈现出向上的变化趋势。上述结果表明,一方面,中国司法文明的发展趋势是向上的,总体是在进步的,这与近年来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具有同步性。另一方面,司法文明的发展也经历了某种起伏、反复甚至退步,说明中国司法文明的发展是在曲折变化中不断累积上升的过程,呈现螺旋式发展的态势。
法大微信 【第20201019期】
内容来源:法治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