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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出狱将满一年 民进党当局仍拒绝他赴台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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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陈同佳出狱将满一年,民进党当局仍拒绝他赴台投案

[文/观察者网 熊超然]香港“修例风波”的导火索、港人陈同佳于去年10月23日刑满释放。如今,陈同佳出狱即将满一年,但他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却始终无法赴台投案并定罪。

10月15日,被害人潘晓颖的父母致信台湾陆委会,希望民进党当局能够尽快让陈同佳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然而,民进党当局的回复依旧含糊其辞,推三阻四。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15日深夜发表声明称,对民进党当局在此事上的“政治筹谋”表达强烈不满,敦促对方务实处理“陈同佳案”。

据台媒“联合新闻网”15日报道,“陈同佳案”被害人潘晓颖的父母当天通过港媒向台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发出公开信,表示希望民进党当局能够简化程序,放下歧见,尽快让陈同佳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

他们在信中表示,陈同佳一直逍遥法外,现在住在香港警方安排的“安全屋”,他赴台投案“自首”,让公义得以彰显,让潘晓颖可以沉冤昭雪,一直都是全家人的期盼。

同日,台陆委会以新闻稿的形式回应称,已收到潘晓颖父母的来信,陈明通内心感到“无比沉痛”,相当理解那种失去爱女的痛楚,已向潘家表达慰问之意。陈明通还称,“实现司法正义,早日还他们公道立场的决心不变”。

而对于案件的关键问题,陈明通则在回复中声称,港府应该务实回应此前民进党当局所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这才能还原真正的犯罪事实和经过,让嫌犯得到应有的制裁,“双方需要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明明一直都对陈同佳来台投案百般推阻,可陈明通却声称“民进党当局的大门永远敞开”,他甚至还认为,潘晓颖父母应该去促请港府“赶快来叩起那道门”。

据港媒香港电台15日晚报道,对于民进党当局的这番表态,香港特区政府发表了一份声明。

港府发言人在声明中重申,陈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毕,特区政府无权干预他选择以何种方式赴台“自首”或投案。特区政府称对表示愿意“自首”或投案的人,(民进党当局)不断以不同借口制造赴台障碍,硬要将司法协助和他赴台投案两件事混为一谈,显然是政治操作,突显台方根本毫无诚意让法治及公义得以彰显,特区政府希望台方拿出诚意,不作政治考量,务实处理事件。

另据港媒“星岛网”、香港无线新闻网15日早些时候报道,陈同佳曾公开表示愿意赴台投案,只欠一张“入台证”,但民进党当局却拒绝接受他的赴台入境签证申请。

“陈同佳案”,也称“台湾杀人案”,发生于2018年2月。案件死者为潘晓颖,系陈同佳的女友,二人同为香港籍。陈同佳涉嫌杀害潘晓颖,后独自返回香港,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被害人潘晓颖被杀害时,怀有身孕。

因为事发地为台湾,香港与台湾两地并无“引渡条例”。因此,香港籍的陈同佳无法以“故意杀人”定罪。最后,他因洗黑钱案被判监29个月。后经过多次减刑,于去年10月23日刑满释放。

此前,陈同佳曾致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已经决定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但对于陈同佳赴台“自首”的决定,民进党当局却百般推脱责任,企图将此事继续“甩锅”给香港方面,“陈同佳案”也因而始终无法有更新的进展。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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