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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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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中工网青海西宁9月4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9月4日,西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

据悉,《条例》共计8章73条。《条例》明确,西宁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制度,明晰共有部分产权归属,推动和规范业主大会的设立和日常运行,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

《条例》还细化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应职责,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行政执法缺位的难题,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同时,加大了对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设定法律责任共22项(款),其中12项涉及物业服务人的责任。

同时,该《条例》从业主身份认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设定、规范业主大会组织流程、明确业主委员会和委员权责、规范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等4个方面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

据介绍,《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将会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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