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绍兴市“四法”并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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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绍兴:绍兴市“四法”并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省科技厅为确保顺利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四措并举,有力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截止目前,今年全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730家,其中新申报435家,同比增长80.6%,申报增速居全省前3。 一是政策驱动法。制定出台《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科技新政20条),利用政策杠杆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明确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可提档一级,原则上不列入“亩均效益”D类企业。在此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向企业免费发放相关文件材料,积极宣传高企优惠及奖励政策,不断提升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二是梯度培育法。建立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进一步摸清家底,不断充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库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建设,强化两库联动,按“专项培育、集群发展、稳步提升”的培育路径,千方百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源头,注重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积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效促进中小企业鲲鹏高飞,高新企业茁壮成长。 三是产业带动法。结合该市特色产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打造了一大批特色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标杆企业。在此基础上,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引导高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和重大产品,支持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等机构。引导企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帮助指导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交流合作,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主动服务法。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原来的企业跑变为部门跑。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税务等部门,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部门联审。简化证明材料,取消原需企业到所在地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证明等材料,改由科技部门统一向相关部门征询。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制、格式化,全面压缩纸质申报材料,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申报的工作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会,对于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深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逐步完善高企认定的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绍兴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