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耀八桂先锋行┃曹阳:将“厚”卷读“薄”,啃大案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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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耀八桂先锋行┃曹阳:将“厚”卷读“薄”,啃大案的行家里手
在桂林,有这样一位法官,2008年至今,他审理的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或涉诉信访,大伙儿都把他称作“啃大案的行家里手”。今天的“法耀八桂先锋行”系列报道,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这位法官。
2015年7月14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湖南省政协原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4年,被告人阳宝华通过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56万余元。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阳
这起案件是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西法院系统审判的第一件省部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首先我们合议庭对这个案件第一件事就是要熟悉案情,要做到案情烂熟于心,把被告人涉及的犯罪事实要查得清楚。
他叫曹阳,阳宝华受贿案开庭审理时,他担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作为审理职务犯罪广西“第一案”的合议庭成员,曹阳迎难而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审慎办案,拟定了300多页详细周密的审理方案。这起受贿案的成功审结,为广西法院审理刑事大要案积累了宝贵经验,起到了广西法院刑事审判的示范带头作用。有了经验,面对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刑事大要案,曹阳总能将“厚”卷读“薄”,从容应对。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阳
从案件情况来看,张文雄案案卷就达到380、390本,受贿这一部分,他的事实也很复杂,金额很大。我们在送达起诉书,包括提审等过程当中,都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跟他进行辨法析理,最后他对我们的判决没有提出异议。
多年来,曹阳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阅卷方法。他将整个案件卷宗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类别编上目录并加以分类,然后找出第一被告口供,根据口供理出大致的“故事脉络”,继而有了一个基本的“故事”框架,重新阅卷就会变得有的放矢,需要核查什么、需要比对什么、需要主动调取什么样的证据,在他的脑海中变得十分清晰,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莫聪敏
他在工作中认真严谨,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生活中风趣幽默,我们都叫他好大哥。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十分认真仔细,他的桌子上总是堆满了卷宗,每当下班时我们看着他办公室的灯总是亮着。
曹阳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法律事业执着追求的风采。也正如他所说:“每一个职业,都需要一种使命和责任来支撑;每一代人,都应当有自己的担当。一个法官的担当,就是在大案要案面前不退缩,疑难复杂案面前不逃避。”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阳
我将继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