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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袭警暴徒中枪后还想申请法律援助 被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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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袭警暴徒中枪后还想申请法律援助,被拒了

[文/观察者网 王恺雯]去年香港“修例风波”其间,一名18岁的暴徒曾志健因袭警被警方开枪打伤。他其后入禀法院,提出人身伤害索偿,并申请法律援助。香港法援署8月14日回信,表明拒绝其法援申请,强调警方武力合理。

据香港“东网”报道,法援署在信中指出,曾志健未能证明有合理理由提出诉讼,在考虑所有证据后,认为“警方于相关时间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故拒绝其法援申请。

报道称,曾志健对法援署拒绝其申请感到“失望和愤怒”,将就此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上诉。

香港法援署在回复“东网”查询时指出,不能就任何个案提供资料,但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经济审查及案情审查,方可获批法援。法援署在进行案情审查时,会考虑案件的背景、现有证据和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原则,以决定应否批出法援。

去年10月1日,一伙黑衣暴徒在香港荃湾街头手持铁棍、尖头雨伞等围殴一名警员。另一警员上前喝止反被曾志健持铁管状武器袭击,警员被迫开枪,击中其左胸。

香港警方在YouTube账号介绍这起案件表示,警方使用枪械的目的是为了“制服”,要施袭者停止暴力袭击。就当时情况而言,施袭者在非常近的距离攻击持枪警员,持枪警员背靠大厦,上方有大量民居,向天开枪并非切实可行。

此外,警方还指出,开枪的距离不是警察可以选择。当时警务人员先是持枪上前,以枪指向施袭者尝试制止事件。但施袭者即使见到有警员持枪,亦无停止攻击,反而冲上前用铁管打持枪警员的手。

曾志健其后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目前案件尚未有结果。

去年此案发生后,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曾致信曾志健就读的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敦促校方革除学生暴徒学籍。然而,该校法团校董会10月5日发声明,不但声称“绝不会离他(中枪学生)而去”,更指责警方“违规及越权的暴力”,要社会接纳施暴学生。

对此新华社评论道,这样颠倒黑白的荒谬逻辑让人错愕,更让人痛心。评论指出,这样的逻辑,不禁让人们警惕当前香港部分为师者出现了严重导向偏差;这样的纵容和错误的观点,是对青少年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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