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超载超速事故频发 打击非法改装才是“根治”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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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货车超载超速事故频发 打击非法改装才是“根治”良策
“某县一级路,一辆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致一人当场死亡”、“X国道两大货车与一小轿车连环追尾”……各地新闻中,几乎每周都会出现与大货车相关的严重交通事故,“远离大货车”已经成为司机们的驾驶铁则,大货车事故多发有其深层原因。
超载超速,危机四伏。去年10月无锡市大货车超载致高架桥侧翻的严重事故还记忆犹新。“上百吨的货车,在这个速度下刹也刹不住了”,一位货车司机对超载超速表示司空见惯。还有些货车司机怕麻烦,换档提速又复杂,速度上来后不太愿意减速让行;有些货车司机缺乏文明驾驶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随便变道、闯红灯、超速超载等现象随处可见。
有业内人士道出了货车超载的真相:“运输行业利益大,货车为了多拉货,很多都进行了改装,加高加长车身,加强加多轮胎,加大动力系统”。有需求就有市场,针对大货车的改装要求,渐渐形成了一个生产、加工、改装超规格车身、轮胎、发动机等零部件的供给产业链。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另外,对大货车超载处罚力度不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大货车超载超速事故频发,要压实交通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执法查控力度,提高司机队伍素质水平,杜绝交管部门与大货车们的“猫捉老鼠”你抓我藏现象。同时,主管部门也应当对生产企业把好审核关,对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和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出厂销售;加大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和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造一个安全、可靠的道路出行环境,是对生命尊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