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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四责协同”助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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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宁市纪委监委“四责协同”助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责任,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后,西宁市纪委监委聚焦明责、督责、考责、问责,“四责协同”抓实《规定》学习贯彻落实,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聚焦明责,工作措施到位。管党治党任务千头万绪,只有找准切入点,才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西宁市将明确责任作为“四责协同”的首要环节,在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意见》《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述职点评涉及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方案》,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个层面责任清单72条,形成四责协同、合力推动的责任落实体系。

聚焦督责,现场评议到位。认真落实《西宁市县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现场报告评议办法》,在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上,组织17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集中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遵守廉洁自律等情况,现场接受点评,实现以述压责,促进履责。同时,下发《关于2019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共反馈问题696条,约谈排名靠后的1个县和2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增强“一把手”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聚焦考责,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主体责任权重、“一把手”示范作用发挥、日常履行主体责任等十个方面,带着问题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定期日常考核。结合精文减会政策措施落实,整合检查考核事项,将市直部门日常考核与政治生态研判一体推进,避免了重复看资料、测评谈话等环节,实现了以考核倒逼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另外,坚持在专项巡察、常规巡察中把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和纠正偏差,推动党组织正视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及时改进、补缺。

聚焦追责,监督问责到位。着眼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明确什么情况可以提出建议及“为什么发”“发给谁”“发什么”等事项,帮助党组织找到“病灶”、查明“病因”、开好“药方”,明确建议落实的反馈时限,对采纳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拧紧责任螺丝,真接受、真整改、真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半年,市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党内问责19起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问责党组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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