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丨34年的“燃灯”生涯--刑事法官的铮铮初心
广西法院网
原标题: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丨34年的“燃灯”生涯--刑事法官的铮铮初心
2018年,我开始进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工作,一入职便听闻邕法有青彦达、雷邓两位资深的元老级法官,他们均已接近退休年龄,却仍坚守在审判一线,是司法道路上长跑的“燃灯者”、法院的“厚重财富”。
初遇时,青彦达身穿法袍,手着卷宗,如炬抖擞的目光从简朴的金边眼镜后透露出来。他腰身笔直、神情严肃地走入法庭,让旁观者心怀敬重的同时又有那么一点点畏惧。
随着进一步的接触,我慢慢发现了在他不苟言笑的面容背后,有着一颗温暖、炽热、虔诚为民的法院人初心,也慢慢知晓了他28年敬业而担当的刑事法官生涯。
时代进步、院址变迁,他,初心不改
1986年夏天,当时仅为一名普通书记员的青彦达怀揣着法官梦想来到了原邕宁县刘圩人民法庭报到。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1989年,他转任为助理审判员;1995年,任审判员;1999年,担任刑庭副庭长;2006年,担任刑庭庭长,并为邕宁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他,从事法院工作34年,审判办案31年,担任刑事法官28年,他最初的法官梦想在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基层法院勃勃生了根、发了芽!
韶华暗度、院址变迁、职位变动,但巍然不变的是他的初心。他常说:“刑事审判事关人的生命和自由,必须慎之又慎,对一个人不公就是对天下所有人的不公。”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不畏大案,不惧难案,他,勇挑重担
2009年,青彦达临危受命,作为主审法官参与黄静团等30人涉黑团伙案的审理。该案案情复杂,涉及30名被告人,涉嫌罪名7项,囊括30多个犯罪事实,仅案件材料就有47卷,起诉书达1.2万字,是国家打黑办督办的一宗大案件。案件受理后,青彦达法官深感任务之艰巨、责任之重大。他积极协调解决警力不足、庭审场所过小、旁听位置有限等诸多困难,与合议庭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对押解、安保、庭审等做周密安排。他“白加黑”“五加二”做庭前准备,查阅大量法律法规、走访权威法律专家、到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取经,学习经验、借鉴做法、参考典型、查看卷宗,对犯罪事实进行仔细的审查,对繁杂的证据材料进行抽丝剥茧的梳理,形成阅卷笔录、庭审提纲。凭着充足的庭前准备,合议庭耗时5天审理了该案,整个庭审过程主线突出、步骤严谨、有条不紊。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再次梳理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全案认真合议,最终依法作出87851字、长达135页的判决,30名被告人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彦达再次勇挑重担,承办了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涉“伞”案、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原所长廖章宝涉“伞”案、杨发胜等15人敲诈勒索、盗窃涉“恶”案等6起涉黑涉恶案件。
宽严相济,惩教相辅,他,铁肩柔心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青彦达坚持慎刑和轻刑的现代刑事审判理念,办案时严格实行“疑罪从无”。他常说:“量刑适度是衡量法官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重罪轻判是错案,轻罪重判同样也是错案”。庭审中,他敢于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公正开展审判工作。他在办理2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办案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促成公诉机关撤回起诉、重新侦查。
“惩治罪恶敢亮剑,人文教化有柔肠”。青彦达坚持惩奸除恶的司法信仰,同时也秉持人本人文的思想情怀。面对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被告人,他深入其家中巡回开庭,并主动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觉察到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且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他积极促成法院设立专门审理未成年犯罪的合议庭,并到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等多个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感化、教育青少年。同时,他的身影也常常出现在社区、街道,出现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通过传统及现代的宣传形式,他践行着“谁执法谁普法”的社会责任。
老骥伏枥,竭诚为民,他,以身作则
斗转星移,岁月匆匆,时间的印迹慢慢爬上这位56岁法官的脸庞。他,曾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的获得者;曾是2010年度南宁市政法系统“百名基层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曾是2010年度全区法院精品案件的主审法官;曾是2018年南宁市法院庭审技能竞赛活动(网络直播庭审类)优秀示范庭的审判长。他,还是别人眼中耐心有爱、诲人不倦的前辈;是深夜11点还加班写文书令青年干警都自愧不如的楷模;是敢于担使命、啃硬骨头的司法领域“燃灯者”;是新进法院干警的梦想“领航人”。
长河漫漫,路阻且艰。在未来的日子里,愿我能从青彦达法官身上,学习如他的自律,如他的坚毅、如他的睿智、如他的忠诚,用如他的初心书写岁月,给自己的职业生涯交上一份无愧人生、无愧人民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