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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强化监所封闭管理措施 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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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部:强化监所封闭管理措施 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近日,司法部出台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意见》要求,把监狱戒毒场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全面强化封闭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监所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监所疫情蔓延扩散。

《意见》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刻认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要求,坚决打赢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把监狱戒毒场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全面强化封闭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监所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监所疫情蔓延扩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和疾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机关、办公场所、法律服务网点疫情防控。

《意见》要求,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强调要推动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核,适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推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加快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立法,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做好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要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出台《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

《意见》要求,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创新执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意见》要求,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法治宣传。加强劳动就业、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向社会传递司法行政系统抗击疫情的法治正能量。

《意见》要求,全方位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要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运用“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方便求助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积极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要认真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做好不可抗力事项的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要切实加强司法鉴定工作,推进线上鉴定服务,积极受理与疫情相关的医疗纠纷、恶意伤医等鉴定案件,及时出具鉴定意见。要扎实做好仲裁工作,推进互联网仲裁,对因疫情导致资金困难的企业,依法依规减免费用。

《意见》强调,各地司法厅(局)要切实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坚决纠正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杜绝以层层压实责任为名把责任推给基层,切实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和干警松绑减负。要激励引导干部,关心一线干警身心健康,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按照规定落实工作补贴等关心关爱政策。注重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重要危险岗位上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火线入党、火线表彰、火线提拔。严肃战时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对瞒报漏报、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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