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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最高法院长周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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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理解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解答

“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代替监督,既要有序放权,又要有效监督,要在二者的辩证统一中实现公正司法”。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2019年法院工作,对2020年工作作出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要实现2020年工作目标,必须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放权与监督等几个关系。 

如何理解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周强指出,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是这几年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此我们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予以规范。“关键就是一条,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代替监督,既要有序放权,又要有效监督,要在二者的辩证统一中实现公正司法。”

周强还要求,各级法院对重大工作部署必须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擅作主张。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局部的特色和优势,立足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充分调动顶层和基层两个方面积极性,不搞“一刀切”,鼓励不同地区进行差别化探索,努力实现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统一。

新京报记者 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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