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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增设AED 人大代表建议奖励施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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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今年增设AED 人大代表建议奖励施救行为

“AED在我国的普及主要存在三个现实问题,一是AED配置不足、二是急救知识普及度不高、三是施救者权益缺乏法律保护。”

新京报讯(记者 戴轩 吴娇颖)AED又被称作“救命神器”,是一种能够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简易设备。去年,协和医生在东单用AED抢救市民的事件被点赞,但也暴露出地铁站缺乏AED的情况。今年北京市两会上,两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推动布设AED、加大急救培训力度。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北京今年将增加公共场所AED数量,地铁站均要安装AED。

AED将与急救调度系统联动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昨日(1月12日)开幕。今年,院前急救问题被不少代表委员所关注,市人大代表孟令悦建议,通过立法推动AED的规范化布设,通过奖励机制鼓励更多人参与施救。市人大代表、北大医院医院急诊科副主任熊辉提出,应该加大心肺复苏与“好人法”的普及,让公众知道怎么救、并敢于施救。

AED是一种简单、易于操作的急救设备,能够自动分析特定心律失常,通过电击除颤,抢救心脏骤停的患者,是非医务人员也能使用的“救命神器”。去年,北京地铁2号线一名男性乘客心脏病突发,虽然有地铁工作人员、急救人员参与抢救,仍未能救回,而记者没有在地铁站内找到AED。

去年上半年,新京报记者探访北京地铁、繁华商圈、体育馆、景点、高校共25个人流密集场所,发现仅9个场所配备有AED,其中地铁站均未发现安装AED,且市民对AED的知晓率也十分低。

北京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北京今年将发力推进AED的普及。

“相关条例中有提出公共场所要配备急救设备设施,但是一直以来,没有解决谁来配的问题。”他坦诚。

这一模糊地带将得到确认。记者了解到,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公共交通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工作推进会,试图加快解决火车站、地铁站、交通枢纽等公共交通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问题。北京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红十字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

“我们研究逐步增加AED。由各个单位负责配置,多大面积配多少台,也会有具体规定。”该负责人称,将来,每个地铁站均要设置AED。

除了增配设备,这些AED也会纳入信息系统,和急救调度中心同步,该举措能够方便分析不同场所AED的使用频率,还能起到迅速呼叫的效果:“哪个点位使用AED了,救护车马上就来。”

卫生部门还将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AED使用与相关急救知识。

那么,市民如何获悉AED的点位?据称,将来,AED位置将在首都之窗网站的相关服务地图上标注,面向公众公开。

代表观点:应加强心肺复苏推广

熊辉介绍,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在业内也被视作“傻瓜机”,AED在患者出现心源性猝死时可以用于急救、且非专业人员在培训后也可以掌握和使用,因此也被称作救命神器。

在国外,公共场所如市政府大厅等广泛设置AED,且普及率高,政府会对普通市民、中小学生开展操作培训。在国内,近年来AED也进入越来越多公共场所,在意外事件中发挥作用。

不过,熊辉提醒,并不是配备了AED就万事大吉。“AED只是心源性猝死的心肺复苏中的一个环节。使用之后,还要进行胸外按压。”他介绍,在普及AED的同时,更应该对公众进行基础心肺复苏流程的教育。熊辉所在的北大医院曾走进学校,向学生进行急救技能普及,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急救中心也会对地铁工作人员等开展培训。他认为,除了知识普及,还应增加实操机会,让公众真正能够上手操作。

除了解决“怎么救”的问题,还应考虑到如何让公众敢于施救。据媒体报道,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也被称作“好人法”,从法律层面保护施救者。熊辉认为,这一规定应该让更多人知晓,以打消救人反被追责的担忧。

代表建议:

立法推动AED规范化布设,对施救者设奖励机制

“AED在我国的普及主要存在三个现实问题,一是AED配置不足、二是急救知识普及度不高、三是施救者权益缺乏法律保护。”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孟令悦建议,通过立法推动AED的规范化布设,加大普及力度并对特定人群进行强制培训,同时,完善立法保护施救者的权益,并在适当情况下通过奖励机制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施救中来。

“目前国内公共场所AED配置现状数量不足,北京等城市的AED配置水平虽然领先于其他城市,但由于急救知识的缺乏,在一些配有AED的场所,这一‘救命神器’也沦为摆设。”孟令悦说,以北京的机场为例,首都机场3个航站楼共安装AED有69台,大兴国际机场安装有40台,但这些AED的标识和指示均不明显,公众知晓率低。

孟令悦建议,在立法层面推动出台AED急救设备的强制性布设规范,将AED优先投放在地铁、机场、学校、火车站等人口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并立法明确布设的标准、距离、数量等。除了布设固定AED,也可以在公安、城管、消防等特殊行业的机动车辆配备急救设备。“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AED的配置。” 孟令悦说。

此外,针对AED标识不明显的问题,他认为,应在仪器上增加中文标识和适用症状的中文说明,设置更加醒目的位置信息和指引提示,让群众在慌乱的情况下,能在抢救黄金4分钟内迅速找到AED。

“AED的操作方法是很简单的,目前使用的仪器上也有相对应的图片和音频教学,即便是专业的AED培训,也仅需4个小时左右就能完成学习并掌握使用。” 孟令悦说,可以拍摄制作急救的宣传视频,在机场及飞机、地铁列车、公交屏幕上滚动播放,使公众通过平时的认知学会AED的使用方法。

他也建议,对警察等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加强必备的急救知识培训,要求健身场馆、游泳馆等运动场所的工作人员、教练、救生员等必须掌握使用AED的知识。

“另一个问题是,虽然急救免责相关法规已出台,但公众认知度并不高,很多人拿着急救设备不敢用,担心承担责任,我们要让更多人知道,救人是不用担责的,也希望救人反被起诉的情况不要再发生。”孟令悦说,除了完善立法保护抢救实施者权益,对抢救实施者予以免责保护,也建议设立相关奖励机制,在适当的情况下奖励抢救实施者,鼓励培养全民主动的互助意识。

新京报记者 戴轩 吴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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