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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货物受损400万美元 南京海事法院完成首次扣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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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货物受损400万美元提申请,南京海事法院完成首次扣船行动

近日,正式履职仅20多天的南京海事法院组织实施了成立以来的首次扣押船舶行动。一艘8万余吨的马绍尔群岛籍大型船舶在镇江港被成功扣押。

记者了解到,扣船申请人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KELLY”轮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为其承运的货物严重受损,给其造成逾400万美元损失为由,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停泊在镇江港的总吨位8万余吨的马绍尔群岛籍大型船舶“KELLY”轮,同时申请海事证据保全。

经立案庭审查符合诉前保全条件,南京海事法院由立案庭、法警支队等部门共同配合执行局对当事船舶实施扣押。

记者了解倒,作为南京海事法院首个对船舶实施“死扣”的诉前保全案件,本案当事船舶系外籍,涉案标的额大,且涉及与海事、边检等部门首次配合。

12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南京海事法院干警驱车抵达镇江。执行局负责人向镇江海事局、镇江边防检查站负责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扣押船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介绍了案情。海事局及边检部门协助办理了当事船舶禁止离港手续。

在边检部门的带领下,南京海事法院干警于下午5点左右,迎风冒雨,顺利登轮。执行局干警携带“4G单兵”设备,对此次扣押船舶行动进行了实时直播。

在船舶会议室内,执行局负责人及本案承办法官向“KELLY”轮船长告知了扣船原因并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向其询问了船舶营运状况、船舶权利状况等问题,制作成扣船及证据保全笔录,由船长签字盖章。

同时,执行干警在船舶驾驶舱操作台及驾驶舱主玻璃处张贴了扣押船舶令,并将船舶证书等材料进行了复制取证。

行动过程中,该船外籍船长表现配合,事后还主动与执行局负责人握手,对南京海事法院的规范执法行为表示认同。至此,南京海事法院首次扣押船舶行动顺利结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海法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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