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通讯编辑案例编写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顺利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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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期《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通讯编辑案例编写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顺利开班
2019年12月22日上午,第三期《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案例编写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顺利开班。出席开班式的领导有: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四级职员、教授孙本鹏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同志,中国法制出版社总编助理舒丹同志。开班式由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主任关毅主持。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代表广西高院致欢迎词。他介绍了广西和广西法院的基本情况,并指出广西法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把案例工作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的有力抓手。通过推荐报送案例、发布典型案例、评选优秀案例等方式,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案例工作格局,全区三级法院形成案例、学习案例、运用案例的氛围越来越浓,为全区法院审判能力与审判体系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四级职员孙本鹏教授在开班致辞中指出,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这对加强审判指导、完善司法案例制度、统一裁判标准、树立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法制出版社总编助理舒丹代表出版方致辞,她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继续做好案例编写、出版工作。接着,对《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017—2019年度组稿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广西获得《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017年度和2019年度组稿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进入了全国前五名。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贺利研、广西法官学院副院长邹尚忠和广西法官学院唐洁老师分别获得《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017年度和2019年度组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广西法官学院廖庆峰在开班式上作了经验介绍。
开班式上,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副主任刘畅作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总结了经验并展望未来案例编写的突破点及努力方向。
第三期《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案例编写培训班,旨在提升全国法官筛选、分析、编写案例的能力,加强案例编辑交流,探索中国特色案例理论与实践。为此,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巡视员、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编辑部梁欣教授,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韩璐玮等老师进行了案例撰写、组稿和研发培训。本期培训班由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