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5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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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榆林12月18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乔鹏)经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1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锐卓等5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宣判,以被告人郭锐卓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杨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9名被告人均判处相应刑罚,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5年到10年有期徒刑11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缓刑5人。
检方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郭锐卓纠集杨毅、王宝蕾等人通过开设赌场牟取非法利益。随着开设赌场的规模不断扩大,赌场从榆林市榆阳区发展到米脂、绥德、靖边乃至千里之外的西安,赌场方式从用麻将推对子、押单双发展到赌博机赌博、网络赌博乃至境外赌博。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常会、任鹏等多名社会闲散或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陆续主动投靠,并以郭锐卓投资入股的皇家永利KTV客房为据点,以随叫随到、不得吸毒、不参与他人组织的赌博为规约,逐渐形成以郭锐卓为组织者、领导者,杨毅、王宝蕾2人为骨干成员,李宇恒、寇子洲等21人为积极参加者,曹勇、康文良等8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和职责比较明确、具有一定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9年至2017年间,该组织以开设赌场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还通过投资KTV、煤矿工程等多种手段聚敛钱财;同时,该组织通过支付组织成员相应报酬、提供住所、活动经费、出国出境、安排承包煤矿工程等方式,收买并利用组织成员,笼络人心,维系组织发展。
为逞强争霸,树立非法权威,扩大组织影响,郭锐卓亲自参与或策划指挥组织成员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以及多人家庭破裂、公司倒闭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