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广东汕尾干部敲诈案被告方提起申诉 当地法院驳回

新京报

关注

原标题:汕尾干部敲诈案追踪:被告方提起申诉,被当地法院驳回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广东省汕尾市发改局干部蒋将将替业委会维权,4年后被判敲诈勒索,获刑十年三个月。蒋将将及家属对结果不服,分别向汕尾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汕尾市中院提出申诉。

11月19日,蒋将将的妻子收到了汕尾市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她表示,将继续向广东省高院申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在向中纪委网站实名举报汕尾市有关部门领导涉嫌违法违纪一个月后,汕尾市发改局原干部蒋将将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2018年4月4日,陆河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蒋将将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当年9月,汕尾市中院维持原判。

蒋将将案涉及两起事件。一起发生于案发4年前,另一起则发生于10年前。蒋将将被抓前10天内,他遭到这两起事件受害者的连续举报。

一审判决书显示,蒋将将代表业委会,多次控告小区开发商朱础生侵占业主停车场,改变小区设施用途,开发商因此被有关部门调查并处罚,2013年,朱础生“被迫”与业委会签了50万的赔偿协议书。蒋将将则称,这是正常的维权。

另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汕尾市中院退休副院长施珠森。判决书显示,施珠森称蒋将将在10年前借自己与下属不正当关系的传闻,在该下属的丈夫授意下对其敲诈,最终迫于压力支付16万元。蒋将将坚称,自己是帮忙调解的中间人,没有胁迫,更没有获利。

蒋将将的行为是维权还是敲诈,10年前参与的调解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期成为案件焦点。

蒋将将家属对汕尾市中院的判决不服,向汕尾市检察院提出申诉。2019年1月23日,汕尾市检察院认为家属的申诉理由不成立,驳回申诉。被告方对这一决定不服,蒋将将妻子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19年6月获得立案。

与此同时,蒋将将妻子向汕尾市中院申诉,2019年5月,案件被受理。

11月19日,蒋将将妻子收到了汕尾市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法院认为,申诉理由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备再审条件,原判应予维持。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汕尾市中院,电话无人接听。

蒋将将的妻子表示,下一步将向广东省高院申诉。她和律师向广东省检察院的申诉还在进行中,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询问进展,检察官表示不便透露。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