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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审行政案件中有20%的当事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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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一审行政案件中有20%的当事人撤诉

文/曾金秋

“2018年,我们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有26万件,在这些案件当中,20%的案件是当事人撤诉了。“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贺小荣在专题片《法治中国说》中提到。

“行政案件撤诉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贺小荣说,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大约有15%。总体而言,“民告官”成功的数量有了明显增长。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表示,《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增加了判决的种类,比如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以及赔偿判决等,也允许诉讼案件进行调解,这些都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诉讼制度中的一大亮点。马怀德介绍,1990年《行政诉讼法》刚刚实施时,很多行政机关被告之后既不出庭、也不应诉,甚至不递交任何答辩手续、答辩状。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实施,应诉比例有了提升。

2019年3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到,2018年,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3.5万件。公安、土地、劳动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曾是行政争议多发领域。经过多年来持续努力,这些领域的执法水平提升明显,2018年被复议及诉讼纠错的比例均较低。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均超过全部复议、诉讼案件的五成。2018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68.4%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当年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34%又进入了行政诉讼程序。

南通中级法院审判庭庭长杨德华在专题片中表示,2018年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7.2%,全市有九个县区政府,其中有七个县区政府的出庭应诉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这个情况,达到一个新的阶段。海安司法局副局长周平表示,从2007年开始,海安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12年保持100%。 

行政诉讼案件往往涉及各级行政机关,为防止地方行政干预,中央出台了一份关于“防治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的文件,另外还设置了对干预过问案件进行记录和处理的制度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3月工作报告中提到,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贺小荣认为,要反对程序空转、无效诉讼,要求法官正确地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防止“绕圈子”,行使释明权。还要正确地分配举证责任,不能加重群众的诉讼负担,减少诉讼技巧在行政诉讼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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