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美国陷阱》作者:中国企业如何规避美国陷阱
原标题:专访《美国陷阱》作者:中国企业如何规避“美国陷阱”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9年上半年,政经圈最具话题性的一本书非《美国陷阱》莫属。该书以作者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的亲身经历揭露美国政府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
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曾经是法国“国宝级企业”阿尔斯通集团的高管,2013年在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并被起诉入狱。之后,美国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此后,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最终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遭此变故的皮耶鲁齐化悲愤作力量,认真研究美国相关法案、案例。2018年9月,皮耶鲁齐获释后出版了这本书。
据外媒报道,华为创始人兼总裁任正非的办公桌上曾放着这本《美国陷阱》。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北京专访了皮耶鲁齐。
“法律”是美国经济战的武器
所谓“美国陷阱”是指什么?这本书的副标题“如何通过非商业手段瓦解他国商业巨头”又所指为何?
皮耶鲁齐认为,“美国陷阱”的核心是美国利用其“法律”作为经济战的武器。如果资本主义在历史上曾持剑经商,那么,“从冷战结束之后,美国的情报部门就开始专注于经济情报,同时和美国司法部以及很多其他部门一起构建了一种战略,那就是用‘法律’作为经济战的武器。”
《美国陷阱》一书中举了很多例子。
例如,通过《反海外腐败法》等“长臂管辖”工具,美国政府自认为可以依循国内法追诉任何一家非美国企业,只要其认定这家企业与美国之间有联系,哪怕只有微弱的业务联系,如只要用美元计价结算合同,或者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收发、存储邮件,就会被美国管辖。而罚款已经成了美国执法部门的重要收入来源。
又如,美国司法部对美国本土企业的反腐败诉讼,大部分发生在企业已经在海外被其他国家起诉之后。此时,美国司法部出面诉讼,随后宣布收回“调查权”,由美国法院对该美国公司进行处理,这样就可以减少美国企业在海外被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实际上,美国司法部对本国企业的起诉,反而成了保护美国企业免遭外国高额罚款的手段。
上述两例只是美国“法律”这一精妙“武器”的冰山一角。出狱至今,皮耶鲁齐致力于向法国乃至世界介绍其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以避免类似悲剧发生。他对记者说,这已经是他的使命,因为“甚至是普通人,都有可能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受到影响”。
各国纷纷构筑本国版“美国陷阱”
这是一本案例扎实、数据详实的理性研究之作。
皮耶鲁齐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坦承,在狱中,在刚出狱重获自由时,甚至或许在5月份《美国陷阱》中文版甫一出版时,他都有情绪表达,也从揭黑角度回应了很多关切。然而,事过境迁,此时他向外发声,更愿意卸掉情绪,贡献更多理性与建设性的建议。
他说,正如自己此次来华的目的,就是要为中国企业家、中国企业,中国社会提供真诚的、有价值的、有建设性的建议。
或许没有比皮耶鲁齐更合适做这件事的外企高管了。作为前阿尔斯通集团高管,他曾在中国工作生活了6年,同为大陆法系的中法两国司法环境等,都让皮耶鲁齐能对中国的事情有独到的观察与思考。
皮耶鲁齐认为,如今,“美国陷阱”已经不能再做字面理解。“它并非单指发生在美国的长臂管辖,因为在日本、法国、欧洲等国遭遇美国长臂管辖后,很多国家在经贸交往、博弈较量中,都在借鉴彼此,完善与强大自身的司法体系。”换句话说,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企业,当进入国际环境开展商业时,都将面临着或来自美国,或来自欧洲、或来自亚洲的不同版本、不断翻新的“陷阱”。
中国企业和企业家如何规避外国司法陷阱
认识到这一点,对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家,意义尤其重大。
在中国企业出海愈发常态化的过程中,并不只是朝向太平洋才有陷阱。当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有所抬头的趋势下,大环境对参与全球商贸竞合的新选手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越来越多的国家构筑起自家版本的“美国陷阱”,怎样才能不一脚踏空,落入他人早已挖好的司法陷阱?
这也许是中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家应从《美国陷阱》中思索出的积极意义。
在皮耶鲁齐看来,如果不熟悉对方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国家刁钻而精巧的司法武器没有足够的准备,如果不能尽早加强中国企业自身的法律合规建设,那么中国企业出海历程或将仍然艰难丛生,难免再次落入他国恶意陷阱。这是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成长路上的必修功课。
对话《美国陷阱》作者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
《中国经济周刊》:如您介绍,“美国陷阱”之所以能实现,它背后是整套体系在配合运转,其中包括一国的司法系统,一国的企业,一国的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全社会公众有一种商业文化上的共识。通过一套精细的合作,最后才能够组成“美国陷阱”这个概念。那么,您认为我们能从这套机制中学习到什么?
皮耶鲁齐:实际上我们要这么来看,在美国,他们在一起工作,他们特别协调,但其实,整件事的主体仍然是企业。
要从企业开始,就是企业本身必须是合规的。而在国家层面,当然要制定一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企业。像法国制定了,英国也制定了。
在这种情况下,法国2016年出台了萨班第二法案,这个法案规定,法国公司不管规模多大多小,都必须运行一套非常严格的合规系统,并且有具体的指标来评估企业是不是真正运行了这套合规系统。
举个例子来讲,在法国除了萨班第二法案是要求法国企业要严格实施、执行合规的法律之外,政府还颁布了另一个法律,是禁止法国公司把他们的信息发给其他国家政府,即使这家公司被其他国家司法机构调查的时候。
在阿尔斯通案例之后,法国政府又出台了一个规定,它列举了法国具有战略地位的行业,当一个外国企业要去并购这种战略地位行业的企业的时候,必须得得到法国政府的事先审批等等。
此外,法国另外又成立了一个职能部门,这个部门来协调所有有关经济情报机构的一些功能。
《中国经济周刊》:那么,如您所强调的,在整个链条中,核心应当是企业。您认为,作为公司的阿尔斯通从“美国陷阱”事件中学到什么、获得哪些教训?
皮耶鲁齐:对阿尔斯通来讲,这是一个巨大的学习过程。因为当一个公司在全球范围做生意的时候,它必须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合规系统,而且要把这套合规系统贯彻执行到底。
阿尔斯通过去也一直有一套合规系统,但是我给它取名叫“化妆品”似的合规系统,或者说,是一套“纸面上”的合规系统。好像(把法律规则)都写下来了,但是CEO并没有让整个集团认真贯彻执行这套合规系统。最后导致了这样的情况(“美国陷阱”事件)。
《中国经济周刊》:您会对中国的企业家提供怎样的建议,能够避免在您身上发生的一些遭遇?
皮耶鲁齐:第一个建议就是高管们要特别小心,并且要知道这里边的风险,而且要知道如何能够积极应对这样的风险。
这好像是第一次大家都参与了这场全球的经济战争,它可能会持续很久,有时候高有时候低,有时候激烈,有时候缓慢。所以公司的CEO要快速适应现在变化的状态,因为这种变化是非常快的。
现在不是只有美国,别的国家也是,用法规来作为武器。好多国家是以很快的速度每年出台各种各样的法规。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市场参与更多的经营活动,其实中国企业要有一套自己的合规系统,并且有专业的人来关注所有这些法规的变化,让自己的企业能够预防任何因为这些法规所带来的一些风险。
如果你看阿尔斯通这个案例,好像是一个十多年前的项目,而且这个项目本身还不是大项目,只是一个中小型项目,最后导致了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被卖掉。
所以对每家公司来讲,都应该拨出专门的预算来做合规体系建设,这能够避免一个巨大的损失和代价。
《中国经济周刊》:该怎样来真正做好合规管理,您有更具体的建议吗?
皮耶鲁齐:一个具体的建议是,因为现在有很多中国企业去并购海外企业,要特别注意被并购的企业是不是合规的。他们需要拿出预算和精力去调查一下,对被并购企业做尽职调查,去看这家企业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是不是有一些不良行为?
因为一旦这些被并购企业过去有过一些不良违法行为,那么当某个国家政府要追查过去案例的时候,这个责任是要由收购企业来承担的。
另一个具体的建议就是让企业的最高管理层,首先有风险意识,这实际上是所有工作的第一步。因为只有他们理解之后,他们才能够同意企业成立专职队伍,有专门的预算认认真真做他们的合规系统建设。
《中国经济周刊》:可以理解为,合规建设必须是一把手工程。
皮耶鲁齐:对,必须是一把手工程!
《中国经济周刊》:如果我们放眼国际社会,各个国家都在从“美国陷阱”中学习经验,有所行动,但是,不应该把“美国陷阱”当成一种商业模式,然后以此来打垮其它国家的公司,或者是一些产业。可否这样理解?
皮耶鲁齐:是的。当某一个国家用这种方式来打击跟自己国家的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时,这是不对的。
《中国经济周刊》:那么,您认为,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怎样在这种竞争激烈、不那么充满信任的环境之中去建立一种互信和谐的合作?
皮耶鲁齐:
这应该更多地是在政府层面的合作,不是企业层面。应该是政府之间去互相协调,应该回到一个政府对自己的企业严加监管,而不是说某个政府对别人家的企业越俎代庖的时代。
当每个政府都有这种严格的针对本国企业的,不允许有任何腐败行为的法规之后,其实就回到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那就是业务的取得是通过企业的资深技术优势、价格服务,而不是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