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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阜阳书记后 李平辞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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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免去阜阳市委书记45天后,李平辞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据人民网7月26日消息,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李平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平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李平长期在阜阳任职,曾任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阜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11月任阜阳市委书记,2018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晋升副部,并兼任阜阳市委书记。

今年6月11日,他已被免去阜阳市委书记职务,阜阳市委书记由安徽省副省长杨光荣担任。

早前,党中央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通报阜阳市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

6月11日,阜阳市委书记调整当天,安徽省委警示教育座谈会在阜阳召开。安徽省书记李锦斌在批示中指出,以阜阳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实际行动。

6月18日上午,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的安排,安徽省委召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李锦斌强调,要坚持以案促改,切实汲取阜阳市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深刻教训,抓整改、促提升。

6月21日下午,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通报精神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通报精神,坚持以阜阳市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镜鉴,切实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深化集中整治,努力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中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

6月22日下午,安徽全省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会议召开,李锦斌指出,要坚持从政治上来看待,突出“以案示警”,深刻认清阜阳市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重危害性。阜阳市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背离了“两个维护”,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抹黑党的形象、严重背离了党中央决策部署,侵蚀当地政治生态、严重背离了“三严三实”。

阜阳曾发生“刷白墙”“宣传片”等事件。其中,“刷白墙”事件发生在阜南县郜台乡,“宣传片”事件发生在阜阳市颍州区。

7月10日、11日,李锦斌到阜阳市及相关县区开展调研督导,就到了上述两个地方。

他表示,要从中央有关通报的典型事件中汲取教训,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李平被免去阜阳市委书记一个月后,7月11日下午,安徽省“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交流座谈会在阜阳召开。

李锦斌称,要坚持“以案示警”,以身边人身边事深刻反省自身,触及思想和灵魂,切实从阜阳市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性危害性中受警醒、明法纪。

安徽省副省长杨光荣担任阜阳市委书记后,也多次对此发声。

6月14日,阜阳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提出要深刻汲取“刷白墙”“宣传片”等事件教训,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全面排查审视各领域、各环节的工作,注重由此及彼,注重深挖根源,注重建章立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检视反思,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思想认识、严守规矩、作风整改上来一次触及灵魂的大改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随后,杨光荣到临泉县、阜南县调研时也强调,要深刻汲取“刷白墙”“宣传片”等事件教训,制定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清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责任清单,聚焦重点问题和核心指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赢翻身仗。

7月5日,阜阳市召开打赢脱贫攻坚战暨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杨光荣说,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中央有关通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省委年度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以及自身排查的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拿出坚定坚决的态度、刮骨疗伤的勇气、有力有效的举措,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7月19日,阜阳市委常委会举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随后,阜阳市委成立10个督查组奔赴基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督查,查实情况、督促整改。

在7月25日的阜阳市委常委会上,杨光荣称,督查取得了初步成效。

李平简历

李平,男,汉族,1962年6月生,安徽潜山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在池州农校畜牧兽医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潜山县野寨公社、水吼区团委书记;

1984年12月任潜山县割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9年4月起历任潜山县水吼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2年3月任潜山县水吼镇党委书记;

1993年1月任潜山县副县长;

1996年8月任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4月任潜山县委副书记;

1999年5月任怀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0年2月任怀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8月任怀宁县委书记;

2004年1月任怀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9月至12月参加省委党校第1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12月任枞阳县委书记;

2006年3月任枞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9月任安庆市委常委,枞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5月任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年7月任阜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12年7月任阜阳市委副书记;

2013年3月任阜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3年4月任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11月任阜阳市委书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

2018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阜阳市委书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

2019年6月11日被免去阜阳市委书记;

2019年7月26日辞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