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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对派阻挠修《逃犯条例》 头目几乎全部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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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港反对派阻挠修《逃犯条例》,港媒批:修法“只有坏人才要惊”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香港特区政府将于本周三提交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到立法会进行首读,反对派为此“倾巢而出”,一方面在香港搞游行煽风点火,同时越洋赴美,企图引外国势力施压。舆论认为,不修改条例,香港就可能沦为“逃犯天堂”;有港媒4月1日直言,修法“只有坏人才要惊”。

反对派头目几乎全部出动

据香港《明报》4月1日报道,警方称,游行高峰期有5200人。有港媒注意到,反对派头目几乎全部出动,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非法“占中”幕后黑手戴耀廷、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和民主党主席胡志伟等。“港独”组织趁机宣“独”,挥动“香港独立”的旗帜。一些人甚至将“血馒头”扔向政府总部门口的国徽,“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要挟称,若政府不撤修订,将考虑发动包围立法会。

香港保安局回应称,修例绝非为某一个别司法管辖区而设,而是为了让香港将来可与未签订长期移交协议的司法管辖区,在有需要时以个案形式处理严重刑事案件。林郑月娥4月1日说,尊重市民表达言论的自由,但她留意到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士,利用这些公众活动鼓吹“港独”。她强调,对违反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破坏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的行为,政府是不会容忍的。

香港《东方日报》4月1日称,只看这次示威打头阵的3个人,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分别是绰号“汉奸黎”的黎智英、绰号“李汉奸”的李柱铭以及“政治主教”陈日君,都是“戴罪之身”。他们妄称修例比23条立法更可怕,其实是危言耸听。有人当场质问黎智英是否害怕被送到内地,正好击中他及其操纵下“反中乱港”集团的痛点。

剔除9类罪行

香港迄今仅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引渡条约,与一国之内的澳门、内地和台湾的司法合作都是空白。此前多次发生因该缺陷而令司法公义难以伸张的个案。去年,香港一名少女与男友赴台北共度情人节,其间疑遭男友在当地杀害后弃尸草丛,男方随即逃回香港。由于香港和台湾没有签署相互移交逃犯协议,此案胶着快一年,保安局于是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处理香港与台湾、内地等全球170多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移交逃犯事宜。

为了打消一些人的疑虑,3月26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条例草案的主要建议,现在《逃犯条例》涵盖的46项罪行类别中,只有37项适用于日后的个案方式移交安排,即有9类罪行被剔除,包括与破产法、公司法、证券及期货交易相关的罪行,侵犯知识产权、环境污染及非法使用计算机等;同时将单次移交的门槛由在港可判处一年以上的罪行,提高至在港可判监3年以上。3月31日,李家超再次表示,“绝对有信心”不会发生政治罪行包装成刑事罪行提出引渡。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还说,内地已和多个国家签署国际司法协议,代表内地法治得到世界上最先进国家的接受。

借助境外势力阻挠修例

特区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所进行的民意咨询显示,3000个意见支持修法,1400个不同意。但反对派不断制造各种假设性理由,同时借助境外势力阻挠修例。美国驻港总领事唐伟康日前接连就香港事务发表错误言论,声称香港考虑修订《逃犯条例》,美方或多一重疑虑,可能影响港美双方协议的实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为此向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提出严正交涉,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3月29日,香港美国商会发表声明称,对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决定感到忧虑,要求政府考虑其他方式处理紧急引渡问题。台湾当局也相当关注。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3月25日威胁称,若香港修订《逃犯条例》,将考虑发出旅游警示。

香港中小型律师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称,修例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义,打击犯罪,不令香港沦为“逃犯天堂”,任何向往法治的人都不应该反对。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原主任郑赤琰反问道,“如果假设人人都怕有一天自己会杀人,因而反对制定惩罚杀人犯的法例,这岂不是笑话?”

香港文汇网直言,反对派极力散播恐慌,甚至恶毒地将修法冠以“送中”之名,意图煽动意识形态的对抗,鼓动对内地的仇视。《星岛日报》的社论称,香港是国际人流枢纽,不同地区与国家的民众往来频繁,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引渡安排,既彰显不了公义,也影响香港的国际形象。《东方日报》4月1日也称,港府建议修订引渡逃犯条例,完全是师出有名,日前又剔除多条涉及商业的罪行,提高了引渡门槛,不仅做到合法,而且合情合理;反对派至今仍坚决反对,无非是心中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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