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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县过期疫苗事件:当地将承担一切后果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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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湖县过期疫苗事件:当地将承担此事引起的一切后果

近日,江苏淮安金湖县145名婴儿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一事广受关注。目前,当地卫计委、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当地卫计系统已有3人被免职,5人被立案调查。下一步,当地将组织口服过期疫苗的婴儿进行体检,并对其他医院、其他品种疫苗是否存在过期情况进行调查。

据金湖县县委宣传部的调查通报显示,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截止9号下午4点,确定全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经调查,该疫苗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该通报称,此次事件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目前,金湖县纪委、监察委、卫生计生委、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黎城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已经全部停职,接受调查处理。县委、县政府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从严给予处理,绝不袒护、包庇、护短。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通报显示,本着对接种过期脊灰疫苗的儿童及家庭负责的原则,金湖县已专门邀请省市疫苗专家来金湖指导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宣传普及疫苗知识。专门组织医护人员逐户上门对孩子进行医学观察,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在黎城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设立咨询门诊,安排资深儿科医生接待家长咨询,并向有关家长承诺:承担由此次接种过期疫苗引起的一切后果。

同时,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当地将组织口服过期疫苗的婴儿进行体检。1月10日下午,有家长给北青报记者发来金湖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拟定的体检方案,当地将于1月12日邀请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童重症医学专科黄杰主任医师、小儿神经科陈永香主任医师、B超诊断吴迎春主任医师和程婧主任医师到县人民医院为口服过期疫苗儿童体检。对于不愿在金湖本地体检的,县医院集团将于1月15、16日安排车辆接送口服过期疫苗的婴儿及其家长到南京的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或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

1月10日,有家长向北京青年报反映,其孩子2014年6月9日接种了卡介苗,批号201204017-1,但这批疫苗有效期只到2014年4月8日。同样这批疫苗,还有另一孩子在2014年5月13日也接种了。两位家长均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孩子接种卡介苗相关的批次信息和材料信息,与家长所述情况相符。

这两位家长均表示,孩子是在金湖县人民医院接种了卡介苗,之前一直未发现疫苗过期,今天上午才看到,由于时间过去较久,不知道过期疫苗对孩子以后有何影响。“目前还没跟医院反映,打算下午或明天到医院问问医生,看应该怎么处理”。

对此,1月10日下午,金湖县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称,有家长反映两个孩子接种了过期的卡介苗,但经医院调查,疫苗没有过期,是转回当地卫生院时,卫生院写疫苗本时写错。“具体情况还得核实,目前县人民医院主要是配合此次接种过期疫苗孩子的体检、观察,暂时未发现本院接种疫苗过期的。”

对此,金湖县县委宣传部回应,对于家长关心的其他医院、其他品种疫苗是否存在过期的情况等诉求,相关部门也会进行调查并发布后续调查结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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