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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哪些花销能扣?教你读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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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手把手教你读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哪部分花销能扣除?

2019年马上就要到了,明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还将享受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减税利好。这几天,我们的节目解读了这项改革措施,尤其是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房屋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在内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天,我们重点来关注大病医疗。这项政策怎么执行?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适用?

先来看看政策。根据暂行办法,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方面,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那么,一旦出现了大病的情况,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怎么计算扣除金额呢?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二处处长 姚元:除了医保报销之外,实际上个人还会自己负担一部分。在15000元以上的部分,比如纳税人自己支付了20000块钱,那么超过15000的就是5000块钱。当年他在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就可以把5000块钱办理大病医疗的专项附加扣除。

不仅如此,根据政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二处处长 姚元:一旦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子女,也发生了金额比较大的医疗支出。那么对于未成年子女发生了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部分,既可以在父亲这方进行扣除,也可以在母亲那里办理扣除。

而从扣除方式上来看,大病医疗和子女教育、房屋租金等其它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也不太一样。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二处处长 姚元:其它的五项,我们在政策的规定上都是定额扣除的。但是大病医疗,我们政策上规定的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的。要求纳税人在年度终了之后,就他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办理。

那么,在信息表上填报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大病医疗在第六版块,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等信息都必不可少。

北京市税务局个税处副主任科员 王庆心:这一块大家要注意一下,个人负担金额是每一个人算每一个人的,夫妻之间加上未成年子女,负担金额是不可以累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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