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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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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但举报件所反映的起始年度和垃圾量略有出入。
(1)对合肥市长丰县原张祠乡轮窑厂附近的垃圾填埋场说明:原市容局(现城管局)在2003年6月左右与张祠窑厂取土坑方(长丰县吉品新型建材厂)签订租地协议,协议约定在此处倾倒县城生活垃圾。合同约定出租方在承包期内负责垃圾的填埋、消毒、日常管理、周边群众的诉求补偿等。2003年6月至2008年,所产生垃圾量按人均0.25千克标准计算,县城人口按照常住5万人计算,此期间约产生垃圾2.51万吨;2009年至2014年12月,所产生垃圾量按人均0.5千克标准计算,长丰县县城人口按照常住8万人计算,约产生垃圾8.76万吨,两个时间段共产生约11.27万吨垃圾。
2014年12月,张祠乡轮窑厂的垃圾填埋场合同到期并停止使用,按照2013年6月长丰县城管局和长丰县吉品新型建材厂签订并经县公证处公证的协议,由长丰县吉品新型建材厂负责垃圾填埋场的取土覆盖,厚度不低于80公分,以及封场的后期维护、垃圾液不渗漏、垃圾沼气顺利排放等。2015年8月,长丰县城管局牵头组织了长丰县财政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县纪委北部纪检组等相关部门组成人员参加的验收组,对张祠窑厂垃圾填埋场覆盖情况进行验收,垃圾填埋区覆盖基本符合要求。2015年之后按照长丰县城管局的要求,县城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北城垃圾处理场。
2018年11月21日,长丰县城管委和长丰县水湖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垃圾填埋场覆盖到位,无异味,有少量零星垃圾,原堆场西侧自然沟渠有水,水体已取样监测。
(2)对反映合肥市长丰县下塘路北城公园内的垃圾填埋场的说明:该垃圾填埋场原系窑厂取土坑,从20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陆续有周边居民往此处倾倒少量生活垃圾,九十年代起,长丰县建委(现长丰县住建局)牵头将县城的生活垃圾往里倾倒,直至2003年6月左右。由于早期县城人口较少,人均产生的垃圾量也较少,根据原来运输车辆的垃圾承载量和每天运送的次数,测算期间共产生约3万吨垃圾量。2003年之后,长丰县启动城北公园建设,由长丰县住建局在原取土坑周边建设城北公园,对其中的垃圾填埋场所采取四周用粘土围挡,与水面交接处采取砌石头挡墙进行防渗防塌处理,上方采取取土压实后复绿,周边进行绿化。
2018年11月21日,长丰县城管委和长丰县水湖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周边环境良好,无异味,水体清澈,水体已取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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