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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案后财报难产 长生生物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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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苗案后财报“难产” 长生生物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新京报讯(记者李云琦)11月1日晚间,上市公司长生生物(ST长生)公告称,因公司在2018年9月3日起停牌的两个月内无法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自 2018年11月5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长生”变更为“*ST长生”。

资料显示,长生生物原定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由于狂犬疫苗事件被调查,导致公司半年报、三季报编制工作陷入停顿,公司无法按照预定时间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长生生物11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里,长生生物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未通过审议。

根据公告,长生生物独立董事马东光认为长生生物已被国家巨额罚款,能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独立董事沈义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部分章节的表述异议,并认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无法履职,无法向其核实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独立董事徐泓认为半年报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未披露长生生物的重大非调整事项,三人均对公司的半年报投出了反对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长生生物在2018年9月3日起停牌的两个月内无法披露定期报告,股票自2018年11月5日开市起复牌,复牌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值得注意的是,长生生物董事会也未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马东光认为,由于狂犬疫苗事件,公司账户被冻结,营销网络和水痘、 狂犬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停工,将面临施工方追讨等方面问题,施工款项购买理财产品面临重大不确定因素,不能保证提高公司综合收益水平,故投反对票。

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公告称,子公司长春长生10月16日分别收到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长春长生被认定,自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生产的所有涉案产品(共计748批)均为劣药,长春长生遭吉林省食药监罚没共计91亿元。

此外,10月16日,证监会决定,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 李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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