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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国400万民营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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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社部:全国400万民营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制度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28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消息:全国400万民营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制度。人社部官网援引工人日报评论称,民主管理是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人社部官网发布的文章称,唐山鑫丰集团通过厂务公开、协商共决等制度,不断丰富完善民主管理的途径和形式,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企业效益每年以10%速度上升。湖北达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靠员工办企业,鼓励员工参与管理,实现了企业劳动纠纷为零、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事件为零、群体性事件为零。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把民主管理工作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和管理制度之中,形成了股东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并存、优势互补的格局。

这篇文章透露,在全国,类似的非公企业还有数百万家。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单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398.7万家,建制率为89.4%;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409.1万家,建制率为91.8%。而不久前发布的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分析报告显示,有435家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

此外,人社部官网援引工人日报的评论称,民主管理是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评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有效地落实职工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实践也充分证明,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靠职工办企业,是所有企业通往和谐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

“在我国,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评论说,我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都对推行企业民主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使职工民主权利落实落地,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了35部民主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

人社部官网刊登的这篇评论文章认为,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让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则是企业蓬勃发展的最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