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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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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琼中: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琼中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营根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姚诚孙等2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农户自筹资金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营根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姚诚孙、畜牧兽医站畜牧员方富亮利用工作便利,分别多次挪用代收的农户危房改造自筹资金84.09万元和5.48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5月,姚诚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从十级专技降到十三级专技)处分,方富亮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二、吊罗山乡什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业基等2人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危房改造资金损失问题。2016年,陈业基在明知该村农户王某和先后利用其已故兄长王某祥的名义和自己名义申报危房改造的情况下,仍审核通过其申请并上报乡政府重复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款;吊罗山乡政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干部郑鹏在未认真履行入户核实职责的情况下,违规审核通过该申请,致使王某和多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5万元。此外,郑鹏还存在将危房改造补助进度款拨付给未动工建房的农户问题。2018年7月,陈业基、郑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正在追缴中。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管上的缺位,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法纪意识淡薄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琼中县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省委和县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扶贫政策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严和实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琼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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