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全国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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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全国第三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8年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加快,增幅高于全国。上半年,山西农村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0元,增长12.0%,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6%高1.4个百分点。
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全国贫困地区22个省(市、区)中,由2017年底的第21位上升到2018年上半年的第15位,增幅在全国排名第3位。
从中部六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看,山西居中部六省首位,分别高于河南(10.9%)1.1个百分点、安徽(10.9%)1.1个百分点、湖南(10.9%)1.1个百分点、江西(10.5%)1.5个百分点、湖北(10.3%)1.7个百分点;从周边五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看,山西居周边五省首位,分别高于河南(10.9%)1.1个百分点、陕西(10.5%)1.5个百分点、内蒙古(10.7%)1.3个百分点、河北(10.1%)1.9个百分点。
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紧盯最困难的地方,瞄准最困难的群体,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促使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的促进了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二是全省经济稳中向好,工资性收入有所提高。今年以来,煤焦钢等主导产品价格持续回升并保持高位,促进了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业效益继续回升,用工需求增加,工资水平有所增加。
三是山西确立特色农业扶贫总体目标。全省贫困县均建立起稳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特色农业产业开发体系。上半年农民通过出售绿豆、谷类等农产品小杂粮、中药材和畜产品菜羊增收明显。
四是农产品价格回升,非农经营活跃,保障了农民经营收入稳步增长。(杨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