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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释法 老上访户服判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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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官耐心释法 老上访户服判息访


貌似普通的日常邻里纠纷,历经村委会、乡镇司法所、政法部门多次调解,民事诉讼,政府部门再次调解,再次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身心俱疲。近日,一起跨度长达七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在邕宁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努力下得到化解,年近七旬的老上访户何老汉在收到赔偿款后,当场表示服判息访。

俗话说“一代官司三代仇”,除非万不得已,中国人一般都不愿意撕破脸皮上法院,更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四处上访。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何老汉与其邻居结下如此深的仇怨呢?

原来,2011年,家住南宁市邕宁区某乡镇的何老汉的邻居何某在拆除旧屋新建房屋时,占用两家房屋之间的巷道修建了一堵护墙堤,因没有做好排水设施,何某家的生活用水直接排放到两屋之间的巷道上,双方因此引发矛盾。后来,何老汉多次要求村委会主持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调解无果。村委会又将纠纷提交至乡镇司法所、镇政府调处,但又因双方各执己见,虽经多方努力,也未能化解矛盾。2014年5月,何老汉一纸诉状将邻居何某诉至邕宁区人民法院,要求何某拆除占用公共巷道所建的护墙堤并恢复巷道的原状。因原告未能提供其所建房屋的合法用地、建房手续,法院裁定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依法驳回何老汉的起诉。

此后,何老汉发现其房屋的地基有所下沉,墙壁和地板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痕,更加认定是何某在建房时没有做好排水设施及建房时铺设在其房屋东北面公用的小路上的泥土抬高了路面、泥土压迫其房屋的墙体所致。于是,何老汉又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调处其与邻居的纠纷。政府部门再次组织调解,但是双方都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处未果,两家的积怨也越来越深。何老汉成了名副其实的老上访户。

2016年9月,何老汉一家在办理并获得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后,于2017年8月再次向邕宁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原来诉求的基础上增加被告赔偿其房屋维修费的诉讼请求。

为了妥善处理这起陈年信访老案,邕宁区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召集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在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干部的见证下,再次到争议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同时,应何老汉一家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其房屋地基下沉、墙壁、地板开裂与何某建房、排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对鉴定结果均表示没有异议。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何某赔偿何老汉一家房屋维修费用1000元,并负担部分鉴定费用2000元。

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宣判后,主办法官多次向何老汉详细解释案件的事实、证据、审理过程及判决的法律依据,并从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深入浅出地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告知其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依法提起上诉,但如果坚持偏激上访,将有可能因为“只上访不上诉”导致“本来有理变成无理”而使自身权益受损的不利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主办法官还从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友善一家亲,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和教育,终于使本就是同族兄弟的何老汉与何某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何老汉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固执对于解决纠纷不利,认识到法院办案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表示服判息访。何某也表示不上诉,并将赔偿款一次性赔付给何老汉。至此,这起旷日持久的相邻关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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