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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利用赌博网站组织网络赌球 涉案投注金额高达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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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人利用赌博网站组织网络赌球 涉案投注金额高达1.2亿


正义网杭州7月18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余检)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已经结束了,但是关于球迷通过网络赌球的新闻仍不绝于耳。其实,网络赌球最大的赢家始终是躲在幕后的庄家。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担任“皇冠”赌博网站代理的张某,伙同陈某、邵某等人,利用赌博网站的代理账户,发展童某、沈某在内的下级代理并接受他人投注,组织多人以“赌球”形式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分成获利,网站输赢额累计达1300余万元,涉案投注金额高达1.2亿余元。

7月13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陈某、邵某、童某、沈某等5人利用赌博网站开设赌场案,当地法院经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等5人犯开设赌场罪获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赌博网站代理层级分明

2016年7月,正值欧洲杯期间,张某看到身边的很多球迷朋友都在网上赌球,但是输多赢少,这让他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之后,张某通过渠道获取了“皇冠”赌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并伙同陈某、邵某,经事先预谋,在杭州某知名酒店内开设网络赌博,同时发展童某、沈某等作为下级代理或末级代理,末级代理发展赌客在“皇冠”赌博网站上采用手机、电脑下单手段以赌球的方式进行赌博。

整个赌球网站的代理运营就是一个金字塔模式,他们之间各司其职,作为“皇冠”网站代理人的张某是总运营人,处在金字塔的顶尖位置,而他的下级陈某、邵某处在第二层级,陈某负责对账、管理账户,邵某负责结账,童某作为第三层级代理主要发展第四层级代理,而沈某作为第四层级代理则发展了多名末级代理,末级代理各自发展赌客在“皇冠”赌博网站上以赌球的方式进行赌博。

球迷赌球“中枪”

身价富裕的应某是一名球迷,在杭州拥有自己的多家门店,平时喜欢看足球比赛,2014年开始涉足赌球。2016年7月,欧洲杯一开始,热衷足球的应某就主动跟朋友说起自己想要赌球,朋友就把他介绍给了陈某。之后,陈某把专门开设的赌球网站皇冠网的网址发给了他,并给他派送了专门的账号和密码。

账号是积分制的,一分代表1元人民币,一般一个账号中一天有2万分。赌球的种类可以选择足球、篮球、网球等。应某选择的是足球,进入界面后会跳出当日全球赛事,只要选择喜欢的球队进行投注就行。一般赌场会对对垒的球队进行评估,每场赔率也不固定。有的时候能到100%以上,有的只有70%,还有打半场、打全场。

赌球对账一般是一周一结。如果应某的账号赢钱的话,陈某会把赢的钱通过银行卡打给应某,如果输的话,应某则要把输的钱打给陈某。半年不到的时间,只玩过没几次的应某通过张某、陈某在皇冠网上的网络赌博中,就输掉了30余万。

在杭州做生意的温州人林某也是一名资深球迷,他通过朋友介绍也在“皇冠”网站上玩赌球。据他自己交代,从2016年11月10号开始玩赌球,赌了五六天时间,就输掉了50多万。这让他感到有些害怕,辛苦赚来的钱就这么几天就赌没了,所以他立即停止了网上赌球。

“马粮”“分成”诱惑赌客

为了拉拢更多的赌客进入到赌球网站或鼓励已有账号的赌客进行更多的投注赌球,据应某说,赌球网站上有一个返码的规矩,俗称吃“马粮”,也就是赚取洗码费。洗码费是指赌博账户内的总下注额的约千分之十二(比例不固定),这是上级代理返给下级代理的好处费。洗码费是最稳定的,只要账户内有下注就有,所有代理能赚取洗码费。如在一周结算的时候,应某账户里总投注额有10万元,最后赢了5万元,那么张某不仅会给他5万元的赢资,同时还会给他1200元的“马粮”(洗码费)。“马粮”的存在,让应某等赌客更疯狂地参赌,也使得应某更积极地把认识的喜欢赌球的人拉到这个账号下来赌球。

部分末级代理一般只吃“马粮”,但较高层级的代理除了“马粮”以外,还会参与“分成”。“分成”也就是代理直接入股庄家进行赌博。从表面上看,赌客是在与网络虚拟庄家进行赌博,实际上是与上级代理们进行赌博,永远无法和幕后的庄家公平“较量”。因此处在金字塔顶尖和中间的代理们,都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

检察官提醒,网络赌球其实是网络赌博的一种,相较于传统赌博,不受空间限制,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涉赌资金更加巨大,社会危害性更加巨大。有的人迷上网络赌球后,无法自拔,直至陷入网络赌博的深渊。网络赌博一直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网站的服务器一般都设在海外,网址不定期更换,在国内通过代理人发展下级代理人或赌客参与赌博。赌客一旦在赌博网站进行违法赌博,倾家荡产不说,也极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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